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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教】幼兒園娃娃車規定

發表于: 2014/02/27


攔檢娃娃車 驚見8人座硬塞15人
〔記者陳韋宗/新北報導〕新北市教育局與交通部公路總局台北區監理所昨天發動聯合稽查,攔檢十一輛接送學幼童的娃娃車,發現有四輛違規,其中一輛八人座的娃娃車,硬是在狹窄的車廂內塞了十五人,嚴重超載。
去年教育局針對幼兒園與安親班娃娃車共攔檢二百四十四輛,其中七十七輛違規,不合格率高達三成。教育局幼兒教育科科長李訓智表示,娃娃車超載問題相當普遍,其中又以安親班的娃娃車最嚴重;此外,娃娃車因座位空間與安全考量,禁止載七歲以上的國小學童,但很多安親班為了搶人,常常違規載送小學生。
李訓智指出,其他娃娃車違規情形,包括任意變更車體、車窗黏貼不透明隔熱紙、車身未依規定標示、安全門無法開啟,以及無隨車人員等,除了超載問題當場開罰,其餘違規情形皆限期一週之內改善。
 
李訓智強調,市府與各監理單位、學校合作,加強攔檢違規娃娃車,若民眾發現有娃娃車違規情形,可撥打電話:02-29603456,分機2899或2595檢舉。
幼兒園幼童專用車顏色及標識標準圖如下
教育局表示,幼童車載送幼兒行駛路間,依據幼兒園幼童專用車輛與其駕駛人及隨車人員督導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出廠年限逾十年之幼童車應予汰換;該法第17條同時規範「各幼兒園之幼童專用車出廠年限已逾10年者,屆期未汰換者,將廢止其核准,並通知公路監理機關註銷幼童專用車牌照。」
    教育局局長吳榕峯表示「幼兒是國家未來的希望,保障幼兒安全才能確保國家未來的幸福和發展。教育局所有的稽核和規定都以確保幼兒絕對安全為前提。」幼教科承辦同仁和監理單位協同清查結果發現,轄區內車齡超過10年仍在使用的娃娃車超過200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