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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上
阿摩第 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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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重點整理-青少年發展與輔導精要-黃德祥ch13-14-近來考不少(最後兩章了!前面還有前幾章喔!)

發表于: 2010/03/04



Ch 13 青少年的偏差行為與防治
Ch 14 青少年犯罪問題與防治

Ch 13 青少年的偏差行為與防治
青少年偏差行為與治療
青少年偏差行為與罪的成因
1.青少年的人格因素:
1)一般人格狀況:肯尼斯頓Keniston以「疏離症狀」來探討,特徵有-不信任他人、悲觀、怨恨、自我中心、焦慮、不安定…
2)T型性格:法利Farley認為T型性格具有追求新奇、未知、不確定、冒險與複雜刺激之特質的人。較外向,較愛冒險、有高藝術品味,創造力高、活動力強,可能導致偏差行為,但若發展適當,是世界進步的動力。由查克曼Zuckerman所指的「高刺激尋求者」轉變而來。
2.社會技巧與生活適應:人格、心理上有疾病,社會技巧較差、生活適應不好者較有偏差行為。
3.學業成就:學業成就差的學生,容易輟學……等偏差行為
4.同儕影響:柯恩Cohen,青少年犯罪行為是一種男性幫派現象
米勒Miller,青少年偏差與犯罪行為本質上不傷害無辜的人,而是渴求安全、地位、男性化與英雄的心理反應
5.社會影響:克勞德Cloward沃林Ohlin,假如社會沒有提供良好的機會使青少年成心理滿足的目標,則他們的偏差行為就會不斷的產生。Cloward & Ohlin將低階青少年分成四類,
第一類-希望成為中產階級,渴望改善經濟而努力good;
第二類-希望成為中產階級,但不努力soso;
第三類-否定成為中產階級,但希望改善經濟,以不合法的手段達成目標very bad;
第四類-否定成為什麼,形為社會的退縮者。
6.生、心理與社會聯合性因素:艾爾文Irwin米爾斯坦Millstein認為偏差行為通常是生、心理及各種社會因素綜合影響的結果。

防範青少年犯罪可以:
1.增加父母的愛與關懷
2.提高青少年的學業成就
3.增加青少年對學校的密切程度
4.防止青少年犯罪的結合
5.建立青少年良好的價值觀,預防產生偏差的觀念
6.注意青少年的交友情形,避免受到損友的不良影響

青少年的藥物濫用(drug abuse)與防治
青少年抽煙行為與防治

青少年抽煙人口增加、年齡下降,抽煙的原因是:
1.廣告將抽煙男性化 2.從成人行為中模仿而來
3.部分受到同儕壓力 4.想滿足自尊及獲得地位

抽煙的作用(主因):
1.消除緊張、使緊張情緒得以緩和
2.已形成無意識的習慣,難以戒除
3.強迫性口腔活動 4.尼古丁成癮,無法戒煙
5.與社交壓力有關(抽煙成為社交活動中的必要行為)

解釋抽煙成癮的理論:
1.尼古丁效果固著理論
2.尼古丁規則理論:當抽煙規律化後,使尼古丁在人形成規律,增加抽煙的需求
3.多重規則模式:認為「情緒因素」是抽煙行為的主要因素,尼古丁只是情緒狀態制約作用的結果而己
4.波氏理論:認為抽煙是一種「神經調節者」,加上尼古丁上癮,很難戒除

青少年抽煙防治:(避免青少年開始抽第一根煙)
1.進行反煙教育
2.反煙的訴求必須是積極的
3.坦誠的告訴青少年真相
4.煙教育可能由學生領袖與學生本身發起,則效果最易彰顯
5.反煙教育必須及早推行,可在國小階段就推展
6.協助學生探索自己
7.反煙教育之教學方法多樣性
反煙的第一步,要由「大眾傳播媒體」開始。

目前戒煙常用的策略:
1.尼古丁口香糖:但可能會轉而對尼古丁的依賴
2.嫌惡治療:使抽煙變成不愉快的經驗
3.操作制約:利用認知與行為協助當事人戒煙
4.多重模式治療:激勵戒煙動機訂定戒煙計畫與決定戒煙戒煙的行為管理透過轉導使當事人堅持不抽煙

青少年的喝酒行為與防治
酒精濫用情形依輕重程度依序為:
1.偶發性飲酒過量2.習慣性飲酒過量3.酒精成癮
防治:初級-預防喝酒行為發生;次級-及早鑑定及處理飲酒失常者;三級-充分的處理與治療行為失常者

青少年藥物濫用問題及防治
艾德沃特 Atwater指出青少年藥物濫用的使用類型:
1.試驗性的使用 2.社會消遣性的使用 3.環境與情境的使用
4.激烈的藥物使用 5.強迫性使用
瑞期Rice指出青少年第一次使用樂物的原因:
1.好奇 2.追求快樂與感官的滿足 3.社會壓力
4.減低緊張、焦慮、壓力或逃避問題 5.增加個人能力

藥物濫用的種類:
1.鎮靜催眠樂物:酒精、大麻煙…
2.麻醉性藥物:嗎啡、海洛因、鴉片…
3.刺激物:咖啡因、尼古丁、安非他命,刺激中樞神經
4.迷幻藥物:STD LSD PCD THC

藥物濫用治療策略:
1.心理諮商與治療:精神分析、行為治療…
2.家族治療:對於不健全的家庭需要這種治療
3.美沙酮治療:本身有毒性,但可防止海洛因中毒,降低海洛因戒斷的效應
4.治療社區與自助團體:需要他人支持與鼓勵…

青少年其他主要行為問題與防治
青少年的憂鬱與自殺
憂鬱成因與問題:
1.情緒:負向態度、心情頹喪、參與活動少、抱怨身體不舒服…
2.動機:失去追求成就的動機、依賴性增加、有自殺的思想…
3.認知:低自尊、對未來沒期望、自我責罰的態度、心神未定…
4.生理:沒胃口、失眠、倦怠感增加…
16-17歲是憂鬱高峰,女>男

自殺或意圖自殺的原因:
1.人格問題:情緒障礙、解決問題的技巧、憂鬱、資源不足、過度敏感、幻化思考、宗教幻想主義、缺乏控制環境的能力…
2.家庭問題:家庭功能不彰
3.同儕問題:同儕關係不良
4.社會因素:家庭變遷、宗教、社會轉變與流動、成就取向…

青少年憂鬱與自殺的防治:
1.注意青少年的行為表現,多觀察、留意,會有一定的徵兆
2.增加青少年因應問題的技巧:尼爾森鍾斯Nelson-Jones提出問題處理訓練模式(CIDDA系統自助模式)-面對問題告知自己界定問題決定如何做行動與評估
3.對青少年給予適當的社會支持

青少年的性違常與娼妓問題
同性戀問題,同性戀的形成被認為與親子關係不良及荷爾蒙分泌失調有關。有以下防治策略:
1.提供充分男女交往的機會
2.避免女分班或分校
3.家庭與學校需有適當的性別角色教育
4.宣導同性戀的危險性與後果

青少年娼妓問題的防治策略:
1.家庭與社會的教育及宣導
2.廣設青少年中途之家:青少年逃家是自願從娼的根源
3.就業訓練的加強
4.對青少年娼妓的諮商輔導

青少年的行為失常
青少年行為失常問題:
1.內向性問題:害羞、自卑、恐懼、焦慮、悲傷、心不在焉…
2.外向性問題:反抗、叛逆、攻擊
3.違規犯過行為:抽煙、偷竊

青少年行為失常原因:
1.原生性因素:遺傳、染色體、神經系統、體質與氣質因素…
2.家庭與社會因素:父母管教方式、父母離婚…
3.學校因素:學業成就、同儕關係…
4.社會、文化與文化轉換因素:都市文化、失業率、電視暴力…

青少年行為失常的防治:
1.進行社會技巧訓練:示範、教導、角色扮演、演練、增強…
2.加強補救教學,提高學生學業成就:
3.有效的使用行為改變技術
4.加強親師聯繫與家長諮商輔導
5.建立有效的輔導網路


Ch 14 青少年犯罪問題與防治
青少年犯罪的成因與相關同法體系
青少年犯罪的成因
青少年犯罪理論:
1.學習理論:
1)不同聯結理論:蘇澤蘭Sutherland認為犯罪行為是不同聯形成的,個人在環境中受到犯罪因素的影響,認為青少年的犯罪行為是「學習而來」的。
2)不同聯結理論的修正:葛拉澤Glasser認為青少年犯罪是「不同認同」的結果,他認為犯罪是一種自願的行為,是一種有意識的活動。犯罪取向的同儕團體:犯罪認同、聯結性偏好、忠誠
以上兩種理論都強調犯罪行為的學習、增強與認同作用的重要性
2.低階文化論:米勒Miller認為青少年犯罪是一種低階文化的產物,因為低階文化青少年的特質是-惹麻煩、粗獷、精明、興奮、命定論、自主
3.中性化技術:是指青少年犯罪者為自己行為「辯解」的心理作用。史凱滋Skyes馬查Matza認為青少年犯罪者會對自己的行為合理化與辯護。中性化技術有五個要點:
1)責任否定:將犯罪行為歸之於外在環境
2)傷害否定:否定別人會受傷,就算有也是罪有應得
3)被害者否定:否定自己的行為有被害者
4)譴責譴責他們的人
5)要求高度忠誠:辯稱犯罪是因為對團體的忠誠表現
4.標籤理論:列墨特Lemert認為青少年偏差行為基本上是由社會所製造出來的,一開始可能只是初級偏差行為(小問題),一旦行為者被「成功的烙印」之後,他就成為罪犯!標籤理論九項假設
1)犯罪行為不是與生俱來的
2)犯罪的二定是由有權勢的人所執行的
3)一個人成為罪犯不在於他犯法,而是被權威者定為罪犯而已
4)由於每個人同時會具有順從與偏差的可能,因此不能將人二分為犯罪者與非犯罪者兩類
5)行為「被查獲」是標籤作用過程的開始
6)判決是罪犯形成的原因,此與罪犯特質無關
7)年齡、社經地位、種族等特質是罪犯在刑事判斷過程中會被當作有罪與否的判定依據
8)司法體系是建築在自由意志之上,可以對罪犯加以責罰或拒絕
9)加標籤是一種過程,導致行為者對偏差形象與次文化的認同,並形成「拒絕者的拒絕」
5.社會結構論:墨頓Merton認為社會結構影響犯罪,在社會中有五類的人。
1)順從型-順從社會目標及方式。
2)革新型-可能促進社會進步但也容易犯罪。
3)儀式型-壓抑個人抱負,接受既有規範
4)退縮型-可能會逃家、濫用藥易等。
5)叛逆型-較主動,希望用自己的方式滿足需求,也易犯罪。
6.人格理論:羅斯Ross將青少年罪犯分為三類,衝動型罪犯-屬於偶犯型、社會化罪犯-受同儕引響、未社會化罪犯-犯罪是青少年適應不良的反應。
史考特Scott指出,青少年的不良適應是根源於「家庭」,將青少年罪犯分為五類,逃避與興奮型-以犯罪當成忘掉家庭煩腦的手段、遠離家庭型-被捕就能遠離家庭、敵意型-被家庭拒絕而自我放逐、犯罪忠誠考驗型-考驗父母、虛張聲勢型-補償作用

青少年犯罪的相關司法體系
司法體系三大單元:1.法律執行:警察執行法律
2.法庭:檢察官、辯護律師、法官
3.矯治:觀護、矯治機構、假釋

犯罪類別:1.成人重罪-攜械搶劫、傷害、殺人…
2.成人輕罪-犯罪較輕,不一定會發監執行
3.青少年犯罪-12~18歲所犯的罪,包括虞犯

青少年犯罪現況分析
青少年犯罪的特徵
1.隱藏的青少年犯:報警率約只有47%
2.官方青少年犯罪紀錄:當成青少年犯罪的指標
3.虞犯:是指行為有犯罪之虞,包含常與犯罪者交往、常出入不常場所、常逃學逃家、參加不良組織、深夜經常在外游蕩…

臺灣的一犯般犯罪概況
1.近十年來犯罪顯著增多
2.犯罪類型,以竊盜、違反麻醉品管制條列、賭博為最多
3.刑案發生時間間隔十分密集
4.青少年犯罪比例升高
5.愈都市化的地區有較高的犯罪狀況

臺灣的青少年犯罪概況
1.人口:人數逐年增加、年齡逐年下降
2.類型:暴力犯、竊盜犯
3.原因:家庭因素是主因,其次為社會、心理、學校因素
4.受害者:要保護人身安全,別讓自己成為了受害者

青少年犯罪的防治
青少年犯罪的社區矯治
1.進入法庭前,應被置於安全的收容處所
2.有利的替代式監禁方式
3.服刑期間,應以教育與職業訓練為重
4.要有更生復健計畫

司法與觀護制度的革新
美國1970年代,提出少年法庭的四個革新重點「四D方案」
1.去犯罪化(decriminalization):不將進入司法程序之青少年定為罪犯
2.適宜的司法程序(due process):保護青少年基本人權,公平地對待青少年
3.非機構化(deinstitutionalization):利用替代性方案,使青少年不被監禁在監所中
4.多樣化(diverstion):提供多樣化的教育及社會服務
家庭與社區的配合

犯罪青少年的個別與團體矯治:以行為改變技術最有效,個別與團體諮商與心理冶療也可以有效協助犯罪青少年自我探索與成長

行政與司法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