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刪除】鐵路法67條規定應核准或報請核准虛偽情弊,處
(A)負責人處5000元以下罰金
(B)刑法第211條偽造公文書,處1-7年以下有期徒刑
(C)處30-150萬以下罰缓
(D)2000-10000元以下罰緩,情節重大,撤銷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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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1), B(117), C(724), D(102), E(0) #375076
統計: A(11), B(117), C(724), D(102), E(0) #375076
詳解 (共 5 筆)
#468342
第六十七條(罰則)
| 地方營、民營、專用鐵路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
| 一、違反第十六條第一項規定,未依核定期限開工、竣工者。 |
| 二、違反第三十二條或第四十條規定,應報告事項而未報告者。 |
| 三、違反第三十四條規定,未經核准聘僱外籍員工者。 |
| 四、違反第三十六條或第四十一條規定,經通知改正而未改正者。 |
| 五、違反第三十八條第一項規定,未經核准經營所營事業以外之客貨運輸及其他附屬事業者。 |
| 六、違反第三十九條第一項規定,未經核准變更組織、增減資本、租借營業、抵押財產、移轉管理、宣告停業或終止營業者。 |
| 七、違反第四十七條規定,未經公告或未依公告實施運價或雜費者。 |
| 八、違反第五十六條規定者。 |
| 有前項第一款、第三款至第七款情形之一者,並通知其限期改正或改善;屆期未改正或改善者,按日連續處罰;情節重大者,停止其營運之一部或全部或廢止其立案。 |
| 地方營、民營或專用鐵路機構受停止營運或廢止立案處分時,應採取適當措施,繼續維持客貨運輸業務。 |
C選項應更正為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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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8669
畢竟這都是12年的題目了!很多法規都變了~~~照背考出來就完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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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8445
沛育妳太強ㄌ,這麼細都看ㄉ出來哪裡錯, 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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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3106
沒有30萬以上150萬以下的答案...竟然還被我答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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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81497
C選項應更正為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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