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刪除】10 下列有關「簽」的撰擬要領,何者敘述正確?
(A)「主旨」:概括「簽」之整個目的,意見較多時分項條列
(B)「說明」:應針對案情,提出具體處理意見,或解決問題之方案
(C)「擬辦」:對案情之來源、經過與有關法規或前案,以及處理方法之分析等,作簡要之敘述
(D)「簽」之各段應截然劃分,「說明」一段不提擬辦意見,「擬辦」一段不重複「說明」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93), B(510), C(598), D(3168), E(0) #165856

詳解 (共 3 筆)

#119019

簽之撰擬要領:

() 「主旨」:扼要敘述,概括「簽」之整個目的與擬辦,不分項,一段完成

() 「說明」:對案情之來源、經過與有關法規或前案,以及處理方法之分析等,作簡要之敘述,並視需要分項條列。

() 「擬辦」:為「簽」之重點所在,應針對案情,提出具體處理意見,或解決問題之方案。意見較多時分項條列。

() 「簽」之各段應截然劃分,「說明」一段不提擬辦意見,「擬辦」一段不重複「說明」。

138
0
#119020
答案A 主旨應不分項,一段完成

答案B和C的內容敘述相反,B的敘述是擬辦,C是說明

故答案為D
25
0
#455785

簽之撰擬要領:
(1) 「主旨」:扼要敘述,概括「簽」之整個目的與擬辦,不分項,一段完成。
(2) 「說明」:對案情之來源、經過與有關法規或前案,以及處理方法之分析等,作簡要之敘述,並視需要分項條列。
(3) 「擬辦」:為「簽」之重點所在,應針對案情,提出具體處理意見,或解決問題之方案。意見較多時分項條列。
(4) 「簽」之各段應截然劃分,「說明」一段不提擬辦意見,「擬辦」一段不重複「說明」。
12
2

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1818256
未解鎖
★【破解丸】★ 下列有關「簽」的撰擬要...

(共 232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