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我國特殊教育法之規定:「為使特殊學生因應身心狀況,達到充分適性的學習」,國民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得延長修業年限幾年?
(A)一年
(B)二年
(C)三年
(D)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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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82), B(881), C(78), D(16), E(0) #210720
統計: A(382), B(881), C(78), D(16), E(0) #210720
詳解 (共 5 筆)
#441262
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公布日期】101.06.11
第7條各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得依其身心發展狀況、學習需要及其意願,向學校申請延長修業年限
第8條申請延長修業年限,其最高延長期間規定如下:
一、國民中小學:二年
二、高級中等學校: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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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885261
高級中等學校改成四年囉~ (103.08.01開始實施)
《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103.04.14修正]
第 08 條 前條申請延長修業年限,其最高延長期間規定如下: 一、國民中小學:二年。 二、高級中等學校:四年。 三、專科學校五年制:四年。 四、專科學校二年制:二年。 五、大學: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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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3569
新的特教法沒有明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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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2766
縮1(年)延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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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843637
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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