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稚園如分別實施學科課程、活動課程、或核心課程,其課程統整的原則按序分別是
(A) 知識、社會、經驗
(B) 知識、經驗、社會
(C) 知識、經驗、經驗
(D) 知識、經驗、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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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71), B(867), C(72), D(99), E(0) #218746

詳解 (共 1 筆)

#193724
核心課程(core curriculum)係指學校課程採社會需要及生活為中心進行設計,以提供學生所必須學習的生活經驗,並培養學生成為社會有用的公民。
核心課程的設計重視課程的統整性,有各種不同形式,一種是以合科或廣域方式為主的學科中心課程,一種是以學生需要及興趣為主的學生中心核心課程,一種是以社會功能或社會問題為主的社會中心的核心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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