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補助辦理公私立幼稚園輔導計畫,採行三種實施方案針對方案二:輔導園(所)發展正常化教學,提升教學品質方案的補助原則及內容之敘述,何者正確?
(A) 聘請學者、資深幼教人員入園(所)進行政管理、課程教學及健全環境三個面向的輔導
(B) 全年輔導次數至少8次
(C) 採多元方式進行輔導,協助園 (所)瞭解新版課程大綱
(D) 在園 (所)總輔導時數不得少於 總輔導時數不得少於 30 小時
統計: A(609), B(1341), C(875), D(1216), E(0) #358939
詳解 (共 10 筆)
http://edu.law.moe.gov.tw/LawContentDetails.aspx?id=FL038235
現在102年最新的又改囉!!!!
(三)專業發展輔導:
1、業務費:依直轄市、縣(市)政府提報專業發展輔導計畫內容,每年
最高補助業務費新臺幣十萬元,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
本署)並得視實際情況及輔導園數調整補助額度。
2、輔導經費:每園每年輔導次數至少八次,在園總輔導時數不得少於四
十小時,每年最高補助新臺幣六萬元。但離島及原住民地區之幼兒
園,每園每年最高補助新臺幣十萬元。
「教育部補助辦理公私立幼稚園輔導計畫」作業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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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一:輔導立案幼稚園健全環境及行政管理方案。
- 輔導目的:輔導立案幼稚園經營正常化,以促進幼稚教育正常發展。
- 輔導內容:包含師資、環境安全及行政管理等項目。
- 補助原則:每一縣(市)每年最高補助新臺幣10萬元
- 執行策略及方法:每年12月31日前彙整環境安全或行政管理待改善幼稚園之資料
方案二:輔導園(所)發展正常化教學,提升教學品質方案。
- 輔導目的:輔導園(所)發展正常化教學及提升教學專業特色,以精進教學品質。
- 輔導人員:學者或資深幼教人員(三親等內親屬不得輔導)
- 輔導內容及方式:以發展園(所)教學正常化為目標,提升教學專業特色、精進教學品質。
- 補助原則及內容: (1)每一縣(市)每年最高補助新臺幣10萬元 (2)聘請學者、資深幼教人員進班輔導。 (3)全年輔導至少7次,不得少於30小時,每年最高可核6萬元,離島及原住民最高可核10萬元
方案三:輔導園(所)進行專業認證評鑑前置輔導方案。
- 輔導目的:依幼兒園專業認證評鑑指標之內涵,輔導園(所)建立系統化經營模式。
- 輔導人員:專業認證評鑑研編小組相關成員。
- 輔導內容及方式: 多元輔導,如:進班觀察、小組或團體討論分享、教學示範演練及實作報告等。 建立「規劃(P)→執行(D)→檢核(C)→改進(A)」之自我改善循環機制。
- 補助原則及內容: (1)全年輔導至少10次,不得少於50小時,每年最高可核10萬元 (2)教學設備最高可核10萬元(因進行專業認證評鑑前置輔導購置之教學設備)
(B) 至少"7"次
(C) 方案三
應該是這樣修改啦...有錯請更正。
法規名稱: |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公私立幼兒園輔導計畫作業原則 ( 民國 103 年 02 月 11 日 修正 ) |
一、依據: 本原則依幼兒園輔導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訂定之。 二、目的: (一)建立具體明確之輔導目標,逐步提升幼兒園教保服務品質。 (二)建立權責明確之輔導架構,提升輔導效能。 (三)建立幼兒園及教保服務人員專業發展支持系統,提升輔導專業性。 三、補助對象: 直轄市、縣(市)政府。 四、補助原則及基準: (一)健全教保輔導團功能: 1、直轄市、縣(市)政府應以達成發展教保特色與支援學前教保 服務及符合資源不重複利用之原則,規劃並研提學年實施計 畫。 2、依直轄市、縣(市)政府提報計畫之額度,每年最高補助新臺 幣十五萬元。 (二)基礎輔導: 1、依直轄市、縣(市)政府提報之輔導園數核定補助額度,核定 基準如下: (1)園數為十五園以下者,最高補助新臺幣五萬元。 (2)園數為十六園至三十園者,最高補助新臺幣十萬元。 (3)園數為三十一園至五十園者,最高補助新臺幣十五萬 元。 2、依本署公告之幼兒園基礎評鑑指標週期,每一幼兒園每週期以 申請一學年,輔導次數以三次為限。 (三)專業發展輔導: 1、業務費:依直轄市、縣(市)政府提報專業發展輔導計畫內 容,每年最高補助業務費新臺幣十萬元,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 育署(以下簡稱本署)並得視實際情況及輔導園數調整補助額 度。 2、輔導經費:每園每年輔導次數至少八次,在園總輔導時數不得 少於四十小時,每年最高補助新臺幣六萬元。但離島及原住民 地區之幼兒園,每園每年最高補助新臺幣十萬元。 (四)支持服務輔導: 依「國民教育幼兒班(以下簡稱國幼班)」分布區域範圍及園 (班)數等情況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以下項目: 1、業務費:每年最高補助新臺幣六十萬元。 2、配置巡迴輔導員之費用: (1)專任巡迴輔導員:每名每年最高補助新臺幣七十萬元。 (2)兼任巡迴輔導員:每年最高補助新臺幣三十五萬元。 3、巡迴輔導教授輔導費:依相關規定支應輔導鐘點費、出席費、 交通費及住宿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