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民國92年2月6日修正之國民教育法,下列何者不可參加校務會議?
(A)校長
(B)全體專任教師或教師代表
(C)家長會代表
(D)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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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4), B(14), C(371), D(10628), E(0) #27941
統計: A(14), B(14), C(371), D(10628), E(0) #27941
詳解 (共 6 筆)
#487043
由校長召集主持。
校務會議以校長、全體專任教師或教師代表、家長會代表、職工代表組成
校務會議以校長、全體專任教師或教師代表、家長會代表、職工代表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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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81040
國民教育法 第10條: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設校務會議,議決校務重大事項,由校長召集主持。
校務會議以校長、全體專任教師或教師代表、家長會代表、職工代表組成之。其成員比例由設立學校之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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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5584
我遇到的,學生會會長不僅可以參與校務會議,討論之後還有投票權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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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5034
我現在代理的學校校務會議學生代表(小市長)有餐與校務會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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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8699
學生是不是列席?因為學生期末好像會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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