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選題
24 下列對於考試院院長之敘述,何者錯誤?
(A)考試院院長任期為六年
(B)考試院院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
(C)考試院院長出缺時,繼任人員之任期重新起算
(D)考試院會議,以考試院院長為主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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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118), B(157), C(3692), D(238), E(20) #1410272

詳解 (共 10 筆)

#2447367

考試院組織法 第 5 條
考試院院長、副院長及考試委員之任期為六年。
前項人員出缺時,繼任人員之任期至原任期屆滿之日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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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25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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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23457
所以A錯是因為修法了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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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70075

監察院為國家最高監察機關,行使彈劾、糾舉及審計權,不適用憲法第九十條及第九十四條有關同意權之規定。

監察院設監察委員二十九人,並以其中一人為院長、一人為副院長,任期六年,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憲法第九十一條至第九十三條之規定停止適用。

監察院對於中央、地方公務人員及司法院、考試院人員之彈劾案,須經監察委員二人以上之提議,九人以上之審查及決定,始得提出,不受憲法第九十八條之限制。

監察院對於監察院人員失職或違法之彈劾,適用憲法第九十五條、第九十七條第二項及前項之規定。

監察委員須超出黨派以外,依據法律獨立行使職權。

憲法第一百零一條及第一百零二條之規定,停止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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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6851
考試院組織法第五條: 考試院院長、副院長...
(共 60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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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61135

(A)考試院院長任期為六年→4年
(B)考試院院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


(C)考試院院長出缺時,繼任人員之任期重新起算

考試院組織法第3條 出缺時,繼任人員之任期至原任期屆滿之日為止。

(D)考試院會議,以考試院院長為主席 .

考試院組織法第 7 條
 
考試院設考試院會議,以院長、副院長、考試委員及前條各部會首長組織
之,決定憲法所定職掌之政策及其有關重大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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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12930
109新修考試院組織法§3 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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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57976
名  稱: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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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4849
(C) 第五條    考試院院長、副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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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70065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第5條
司法院大法官任期八年,不分屆次,個別計算,並不得連任。但並為院長、副院長之大法官,不受任期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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