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關於行政機關管轄權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管轄權絕對不得變動
(B)禁止行政機關自己片面變動管轄權
(C)禁止當事人依協議變動管轄權
(D)管轄權之變更須依法規為之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4483), B(34), C(79), D(32), E(0) #3117164
統計: A(4483), B(34), C(79), D(32), E(0) #3117164
詳解 (共 5 筆)
#5854723
行政程序法第 11 條
1 行政機關之管轄權,依其組織法規或其他行政法規定之。
2 行政機關之組織法規變更管轄權之規定,而相關行政法規所定管轄機關尚未一併修正時,原管轄機關得會同組織法規變更後之管轄機關公告或逕由其共同上級機關公告變更管轄之事項。
3 行政機關經裁併者,前項公告得僅由組織法規變更後之管轄機關為之。
4 前二項公告事項,自公告之日起算至第三日起發生移轉管轄權之效力。但公告特定有生效日期者,依其規定。
5 管轄權非依法規不得設定或變更。
22
0
#5853373
參考資料來源:網址
管轄權移轉要件
管轄權移轉之行為需要符合下列要件始為合法,否則權限不生移轉之效果,仍然屬於原機關。
移轉行為不合法,而受託機關仍自為處分時,由於該處分係無管轄權之基礎,為無效處分(行政程序法§111)。
管轄權移轉之法律授權來源:
管轄權:屬行政機關的核心內容;且間接影響人民訴權,故須有法律授權(或至少有概括性的授權),始不致違反法律保留、管轄法定等原則。
須踐行法定程序(移轉行為、公告):
管轄權移轉行為有法律授權之後,尚須履行各移轉行為所明定的程序,管轄權的移轉行為才為合法:
(1)委任、委託:委任或委託事項及法規依據公告之,並刊登政府公報或新聞紙(行政程序法§15Ⅲ)。
(2)委託行使公權力:應將委託事項及法規依據公告之,並刊登政府公報或新聞紙(行政程序法§16Ⅱ)。
(3)委辦:
受中央或上級機關委辦:受委辦機關得訂定委辦規則,並應函報委辦機關核定後發布之(地方制度法§29Ⅱ、32)。受其他互不隸屬之地方自治團體委辦:程序、要件類推適用行政程序法第15條第3項之規定。
13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