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進入臺灣地區之大陸地區人民,發現有事實足認為有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之虞,內政部移民 署得逕行強制出境,或限令其於幾日內出境?
(A) 2 日
(B) 3 日
(C) 5 日
(D) 10 日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0), B(24), C(23), D(467), E(0) #2019298

詳解 (共 2 筆)

#3761982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18 ...
(共 101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
0
#4895596
進入臺灣地區之大陸地區人民,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內政部移民署得逕行
強制出境,或限令其於十日內出境,逾限令出境期限仍未出境,內政部移
民署得強制出境:
一、未經許可入境。
二、經許可入境,已逾停留、居留期限,或經撤銷、廢止停留、居留、定
居許可。
三、從事與許可目的不符之活動或工作。
四、有事實足認為有犯罪行為。
五、有事實足認為有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之虞。
六、非經許可與臺灣地區之公務人員以任何形式進行涉及公權力或政治議
題之協商。
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