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幼兒教育券
幼兒教育券計畫基本目的是在提供幼兒充分且公平的受教機會。
讓幼兒的家長由被動的資源接收者成為主動的資源決定者,凸顯教育市場中「消費者導向」的新趨勢,並且由所有家長獲得相同的選擇機會,而突破英國傳統的階級觀念,使家長得透過幼教券的決定權,成為幼兒教育品質提升之主導者。
政府亦可藉由教育券只有在兌換為學費時才有價值的「教育功能唯一性」,讓教育補助受到保障。
英國亦鼓勵私立機構加入幼教券計畫。
引用自歐文比較教育9-34
中華民國沒有幼兒教育券嗎?
1996 年開始實施4 歲幼兒教育券政策,擴大家長選擇權的國家是: (A)新加坡..-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