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下列關於訴願之敘述,何者錯誤? 
(A)人民對其依法申請案件,若機關於法定期間內應作為而不作為,得提起訴願 
(B)訴願提起人不以自然人為限 
(C)訴願應於行政處分達到或公告期滿之次日起 30 日內提起 
(D)訴願一經提起,原行政處分即應暫時停止執行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52), B(311), C(189), D(8264), E(0) #971666

詳解 (共 3 筆)

#1194631
D 訴願法93條 原行政處分之執行,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因訴願而停止。
B 訴願法18條 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的團體或其他受行政處分之相對人及利害關係人得提起訴願。
112
0
#1442810

(C)訴願法§14
訴願之提起,應自行政處分達到或公告期滿之次日起三十日內為之。 利害關係人提起訴願者,前項期間自知悉時起算。但自行政處分達到或公 告期滿後,已逾三年者,不得提起。 訴願之提起,以原行政處分機關或受理訴願機關收受訴願書之日期為準。 訴願人誤向原行政處分機關或受理訴願機關以外之機關提起訴願者,以該 機關收受之日,視為提起訴願之日。

35
0
#3513189

A是不是也不對啊?

沒有致其權利或利益受損

0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