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下列何者不屬立法院之職權?
(A)副總統缺位時,補選副總統
(B)立法院副院長辭職時,補選立法院副院長
(C)提出行政院院長罷免案
(D)提出總統、副總統彈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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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1), B(36), C(195), D(18), E(0) #875619

詳解 (共 3 筆)

#1250037
A副總統缺位時,補選副總統
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第6項、第7項
副總統缺位時,總統應於三個月內提名候選人,由立法院補選,繼任至原任期屆滿為止。
總統、副總統均缺位時,由行政院院長代行其職權,並依本條第一項規定補選總統、副總統,繼任至原任期屆滿為止,不適用憲法第四十九條之有關規定。

B立法院副院長辭職時,補選立法院副院長 
立法委員互選院長副院長辦法
院長、副院長由立法委員互選之,全體立法委員均為當然候選人。
院長、副院長經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一以上人數提議,出席委員三分之二以上人數通過,得予以改選;其任期至原任之任期屆滿為止。

C 行政院院長不信任案
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第3款規定:
立法院得經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一以上連署,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不信任案提出七十二小時後,應於四十八小時內以記名投票表決之。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贊成,行政院院長應於十日內提出辭職,並得同時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不信任案如未獲通過,一年內不得對同一行政院院長再提不信任案。
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第4項
總統於立法院通過對行政院院長之不信任案後十日內,經諮詢立法院院長後,得宣告解散立法院。但總統於戒嚴或緊急命令生效期間,不得解散立法院。立法院解散後,應於六十日內舉行立法委員選舉,並於選舉結果確認後十日內自行集會,其任期重新起算。

D提出總統、副總統彈劾案
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第9項
立法院提出總統、副總統彈劾案,聲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經憲法法庭判
決成立時,被彈劾人應即解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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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81837

立法院可提出

1. 罷免/彈劾 正副總統

2. 不信任 行政院長


因此(C) 罷免 行政院長 為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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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0110
C:罷免是由中華民國憲法保障人民罷免政務...
(共 26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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