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下列有關行政訴訟被告之敘述,何者正確?
(A) A 不服台北縣政府的行政處分,遂向該業務中央主管機關經濟部提起訴願,經濟部將A 之訴願駁回,A 若欲提起行政訴訟,應以經濟部為被告
(B) B 不服「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受「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所委託辦理業務所為之行政處分,B 提起訴願被駁回時,應以「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為被告
(C) C 不服行政院新聞局所為行政處分,但隨後該項業務依法改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管轄,C 若欲提起行政訴訟,仍應以行政院新聞局為被告
(D) D 認為其與台北縣政府之間有公務員勤務關係,但台北縣政府否認,若D 欲提起確認法律關係存在之訴,應以台北縣政府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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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30), B(526), C(215), D(2522), E(0) #281763

詳解 (共 10 筆)

#310287
A.台北縣(新北市)政府為被告
C.依法改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管轄為被告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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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750
第 24 條經訴願程序之行政訴訟,其被告為下列機關:
一、駁回訴願時之原處分機關。
二、撤銷或變更原處分時,為撤銷或變更之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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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313211
行政訴訟法第二十五條規定:「人民與受委託行使公權力之團體或個人,因受託事件涉訟者,以 受託之團體或個人 為被告。」用以解釋(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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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4421
b應以海基會為被告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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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4117
d很單純就是與台北縣政府的關係,沒有扯到其他單位,你不找台北縣政府,那是要牽拖誰呢?別想太多答案就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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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4024
A 駁回訴願時之原處分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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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3196
A---原處分機關是新北市政府(台北縣政府)~~~為被告之名義。
       原處分機關之上級是經濟部~~~為訴願管轄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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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554
駁回處分時之原處分機關?
這句盲點多,只恨制法時幫忙解讀的人沒解好,不然照字面上,應該是以做出駁回決定的人(訴願管轄機關),而不是原處分機關!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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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9985
這題是送分巴???答案除了台北縣政府沒有其他對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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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89061
B的海基會是屬於私人或團體對吧?所以這是...
(共 37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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