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下列何者不屬於私經濟行政之範圍?
(A)台灣電力公司提供民眾電力之行為
(B)國防部訂購武器之行為
(C)台灣銀行買賣外匯之行為
(D)ETC(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建置及營運)契約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343), B(499), C(206), D(4837), E(0) #154810
統計: A(343), B(499), C(206), D(4837), E(0) #154810
詳解 (共 8 筆)
#332403
私經濟行政的種類:
1.輔助行為: ex:國防部訂購武器
2.營利行為: ex: 國有財產局之土地標售行為
3.行政私法: ex:台電提供民眾電力之行為
4.純粹交易行為: ex:買賣外匯
ETC契約→行政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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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8912
ETC/ 高鐵都是行政契約的產物
其他都是私經濟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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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0595
BOT不一定就是行政契約;ETC因為涉及重大公益事項,因此實務上認為屬於行政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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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892
A台灣電力公司提供民眾電力之行為B國防部訂購武器之行為
C台灣銀行買賣外匯之行為<=皆不屬於公行政 DETC(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建置及營運)契約<=行政契約 BOT形式吧@@"..遠通得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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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0953
=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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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5864
不懂?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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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20788
用實益來判斷也可以 裡面哪一個行為雙方最可能引發國賠問題
只有公權行政會有國賠的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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