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對於我國地方政府推動參與式預算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地方制度法賦予地方政府推動參與式預算之權限
(B)議員配合款是推動參與式預算的經費來源之一
(C)提案通過後的預算執行,民眾監督及參與機制尚不完備
(D)深受巴西愉港經驗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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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68), B(158), C(128), D(101), E(0) #3358635
統計: A(468), B(158), C(128), D(101), E(0) #3358635
詳解 (共 3 筆)
#7258548
地方制度法並無法律規定授予地方政府推動參與式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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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73137
正確選項為 (A) 地方制度法賦予地方政府推動參與式預算之權限。
- 地方制度法並未明確賦予或規範地方政府推動參與式預算的權限。參與式預算在我國是基於地方自治精神,由各地方政府自行決定試辦的政策工具,並非法律強制或明文規定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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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
- 我國地方政府推動參與式預算主要基於地方自治的原則,是彌補代議民主不足的一種嘗試。
- 目前推動面臨諸多限制與挑戰,例如公民提案與專業評估的衝突,以及後續執行層面的監督機制尚待完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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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其他選項是正確的
- (B) 議員配合款是推動參與式預算的經費來源之一:在部分縣市的實踐中,議員配合款確實曾被嘗試作為參與式預算的經費來源,但此做法也存在爭議。
- (C) 提案通過後的預算執行,民眾監督及參與機制尚不完備:我國參與式預算在實際運作上,民眾主要參與在提案及審查階段,但提案通過後的預算執行與監督機制仍有不足之處,是未來需要克服的問題。
- (D) 深受巴西愉港經驗的影響:巴西愉港(Porto Alegre)是全球參與式預算最著名的發源地與成功案例,其經驗對世界各國(包括我國)推動參與式預算有深遠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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