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甲、乙、丙、丁、戊共有 A 地,其應有部分為均等。下列敘述何者符合民法關於共有物處分及管理之規定?
(A)丁得單獨處分其應有部分
(B) A 地的管理,應以全體共有人的同意行之
(C) A 地的處分,得以應有部分合計逾三分之二的共有人之同意行之
(D) A 地的處分,得以共有人過半數及其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2635), B(1144), C(471), D(765), E(0) #1893779

詳解 (共 10 筆)

#3109494

(A)丁得單獨處分其應有部分 

§819 I「各共有人,得自由處分其應有部分。」

(B)A地的管理,應以全體共有人的同意行之 

§820 I「共有物之管理,除契約另有約定外,應以共有人過半數及其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行之。但其應有部分合計逾三分之二者,其人數不予計算。」

(C)A地的處分,得以應有部分合計逾三分之二的共有人之同意行之  

(D)A地的處分,得以共有人過半數及其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土地法§34-1 I共有土地或建築改良物,其處分、變更及設定地上權、農育權、不動產役權或典權,應以共有人過半數及其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行之。但其應有部分合計逾三分之二者,其人數不予計算。」→題目問的是「民法」

233
11
#4127240
共有物
自己的部分->可以單獨
整塊土地的管理->1/2人
整塊土地的處分->全部人
98
1
#3608388

簡單來說

一.先看清題目有沒有「應有部分」,應有部分就是「分別共有」

二.再看選項客體是誰,是「共有物」還是「應有部分」

 (一)應有部分:

     持有人對自己的持分,自己同意處分、出售、設定抵押(§819)

      →V(A)丁得單獨處分其應有部分

 (二)共有部分:

   1.管理:

      共有人大於1/2+應有部分大於1/2 (§820)

       →X(B) A 地的管理,應以全體共有人的同意行之
   2.處分:
      共有人全體同意 (§819)
      →X(C) A 地的處分,得以應有部分合計逾三分之二的共有人之同意行之
      X(D) A 地的處分,得以共有人過半數及其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60
0
#3061919
(A)丁得單獨處分其應有部分 →第819...
(共 626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47
3
#3886831

「公同共有」與「分別共有」之差異?

簡單來說,公同共有與分別共有最大差異在於持分(即比例)之有無。

公同共有:各共有人持有共有財產之全部,沒有持分之概念。
分別共有:各共有人分別持有共有財產之某比例。例如:A土地就全部而言,如果甲持有A地1/2,乙也持有A地1/2,可說甲乙分別共有A地各1/2;但在公同共有情況下,甲乙都持有A地之全部,而沒有比例之區分。


※補充
區分所有:
所有者即數人區分一建築物(例如:公寓)而各有其一部。
其所有權之行使,僅能及於所分有之部分,而不能達於全部,此有與「分別共有」相同;但如樓梯、隔壁、走廊、廁所則是為「共有」。
35
0
#3075887
民法第819條 →第一項:各共有人...

(共 53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8
0
#3084007
(b)不動產於物權編之規定多著重於主張、...
(共 106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3
1
#3182882
(A)丁得單獨處分其應有部分(O)(B)...
(共 525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2
0
#3115046
(B)應以共有人過半數及其應有部分合...
(共 69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2
0
#3229830
@7F  (B)A地管理,共有人過半數+...
(共 253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2
0

私人筆記 (共 3 筆)

私人筆記#4951036
未解鎖
共有物 自己的部分->可以單獨 整...
(共 51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3
0
私人筆記#5758022
未解鎖
第 819 條 1各共有人,A得自...
(共 61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
0
私人筆記#6391187
未解鎖
法規名稱: 民法 EN 生效狀態: ...
(共 227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