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下列關於有限公司董事之敘述,何者錯誤? (A)公司章程未有任期規定時,則..-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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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F 楊宗泰 小一上 (2020/04/27)
27 下列關於有限公司董事之敘述,何者錯誤? 公司之股東會職權由董事會行使,不適用本法有關股東會之規定。 前項公司,得依章程規定不設董事會,置董事一人或二人;置董事一人者 ,以其為董事長,董事會之職權由該董事行使,不適用本法有關董事會之 規定;置董事二人者,準用本法有關董事會之規定。 第一項公司,得依章程規定不置監察人;未置監察人者,不適用本法有關 監察人之規定。 第一項公司之董事、監察人,由政府或法人股東指派。 第 195 條 董事任期不得逾三年。但得連選連任。 董事任期屆滿而不及改... 查看完整內容 |
14F 痞子 大一下 (2021/06/05)
法規名稱:公司法
法規文號:中華民國107年8月1日華總一經字第10700083291號
發布日期:107年8月1日
(執行業務之機關) 第108條公司應至少置董事一人執行業務並代表公司,最多置董事三人 (D),應經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就有行為能力之股東中選任之。董事有數人時,得以章程置董事長一人 (C),對外代表公司;董事長應經董事過半數之同意互選之。 董事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指定股東一人代理之;未指定代理人者,由股東間互推一人代理之。 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與公司同類業務之行為,應對全體股東說明其行為之重要內容,並經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 第三十條、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九條至第五十三條、第五十四條第三項...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