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依消費者保護法之規定,關於企業經營者應負義務及責任,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確保該商品或服務,高於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
(B)僅對消費者負損害賠償責任,對其他人之損害無須負責
(C)於商品或服務有危害消費者健康之可能時,於明顯處為警告標示
(D)於能證明其無過失時,不負賠償責任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490), B(151), C(4255), D(383), E(0) #1858344

詳解 (共 3 筆)

#3024290

《消費者保護法》第一節 健康與安全保障

第7條

從事設計、生產、製造商品或提供服務之企業經營者,於提供商品流通進入市場,或提供服務時,應確保該商品或服務,符合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A)

商品或服務具有危害消費者生命、身體、健康、財產之可能者,明顯處為警告標示及緊急處理危險之方法。(C)

企業經營者違反前二項規定,致生損害於消費者或第三人時,應負連帶賠償責任。但企業經營者能證明其無過失者,法院得減輕其賠償責任(B) (D)

176
0
#3930785

27 依消費者保護法之規定,關於企業經營者應負義務及責任,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確保該商品或服務,高於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

從事設計、生產、製造商品或提供服務之企業經營者,於提供商品流通進
入市場,或提供服務時,應確保該商品或服務,
符合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
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

商品或服務具有危害消費者生命、身體、健康、財產之可能者,應於明顯
處為警告標示及緊急處理危險之方法。
 企業經營者違反前二項規定,致生損害於消費者或第三人時,應負連帶賠
償責任。
但企業經營者能證明其無過失者,法院得減輕其賠償責任。

(B)對消費者負損害賠償責任,對其他人之損害無須負責

從事設計、生產、製造商品或提供服務之企業經營者,於提供商品流通進
入市場,或提供服務時,應確保該商品或服務,符合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
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
商品或服務具有危害消費者生命、身體、健康、財產之可能者,應於明顯
處為警告標示及緊急處理危險之方法。
 企業經營者違反前二項規定,致生損害於消費者或第三人時,應負連帶賠
償責任。
但企業經營者能證明其無過失者,法院得減輕其賠償責任。

(C)於商品或服務有危害消費者健康之可能時,於明顯處為警告標示
(D)於能證明其無過失時,負賠償責任 .

從事設計、生產、製造商品或提供服務之企業經營者,於提供商品流通進
入市場,或提供服務時,應確保該商品或服務,符合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
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
商品或服務具有危害消費者生命、身體、健康、財產之可能者,應於明顯
處為警告標示及緊急處理危險之方法。
企業經營者違反前二項規定,致生損害於消費者或第三人時,應負連帶賠
償責任。
但企業經營者能證明其無過失者,法院得減輕其賠償責任。

祝福幫我點讚的人都是準公務員,散播歡樂散播愛,口秋口米。

21
1
#2967685
{A}確保該商品或服務,高於當時科技或專...
(共 434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5
0

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5735810
未解鎖
第 7 條 1從事設計、生產、製造...
(共 206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