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之股份,須於公司設立後至少滿多久,始得轉讓?
(A)半年
(B)一年
(C)二年
(D)三年
(E)無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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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95), B(2386), C(632), D(298), E(641) #410403

詳解 (共 8 筆)

#613413

公司法第163條(轉讓及其限制)

II  發起人之股份非於公司設立登記一年後,不得轉讓。但公司因合併或分割後,新設公司發起人之股份得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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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5381
記法:[一]路[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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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75179

第 163 條 公司股份之轉讓,除本法另有規定外,不得以章程禁止或限制之。但非於公司設立登記後,不得轉讓。

修法後已無時間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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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47797

已修法請協助增加選項(E)無限制


第163條
公司股份之轉讓,除本法另有規定外,不得以章程禁止或限制之。但非於公司設立登記後,不得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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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170
發起人的股份要在公司設立登記一年後 才可以轉讓 
但公司因合併或分割後 新設公司發起人的股份可以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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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96780

公司法163條

公司股份之轉讓,除本法另有規定外,不得以章程禁止或限制之。但非於公司設立登記後,不得轉讓


題目的這條是163條的第二項(107年被刪除了)


這邊要解釋一下「不得轉讓」的意思

根據經濟部的函示,其實是「不受到舊法須滿1年才能轉讓的規定」

也就是說「只要公司設立登記後,不管多久,都可以自由轉讓」


不是說發起人的股票完全不得轉讓


這個法條的用字有點饒口

要發行股票不就得要公司設立登記....?阿怎麼可能會有在公司設立前就有發行股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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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48977
原本題目:31 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之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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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48976
原本答案為B,修改為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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