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下列何者非屬行政執行之依據?
(A)本於法令之行政處分
(B)民事契約約定自願接受執行者
(C)執行機關所為命繳納代履行費用或怠金之處分
(D)法院依法律規定就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為假扣押、假處分之裁定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386), B(4615), C(478), D(905), E(0) #2020056

詳解 (共 8 筆)

#3442075

關於1、2樓的補充與更正

行政契約 =》自願接受執行 得為強制執行之名義,毋需經過行政訴訟,可逕行聲請。

                 =》無自願接受執行之約定  始需打給付訴訟。

93
5
#3695293

行政程序法§148

I  行政契約約定自願接受執行,債務人不為給付時,債權人得以該契約為強制執行之執行名義

II 前項約定,締約之一方為中央行政機關時,應經主管院、部或同等級機關之認可;締約之一方為地方自治團體之行政機關時,應經該地方自治團體行政首長之認可;契約內容涉及委辦事項者,並應經委辦機關之認可,始生效力。

III第一項強制執行,準用行政訴訟法有關強制執行之規定

65
0
#3429522
法源引述行政執行法第二條1.公法上金錢給...
(共 214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59
1
#4048791

(B) 是強制執行法第1條( 不是行政執行法)

民事強制執行事務,於地方法院及其分院設民事執行處辦理之。
強制執行應依公平合理之原則,兼顧債權人、債務人及其他利害關係人權
益,以適當之方法為之,不得逾達成執行目的之必要限度。


行政執行法11條(執行名義)

義務人依法令本於法令之行政處分法院之裁定,負有公法上金錢給付
義務,有下列情形之一,逾期不履行,經主管機關移送者,由行政執行處
就義務人之財產執行之:
一、其處分文書或裁定書定有履行期間或有法定履行期間者。
二、其處分文書或裁定書未定履行期間,經以書面限期催告履行者。
三、依法令負有義務,經以書面通知限期履行者。
法院依法律規定就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為假扣押、假處分之裁定經主管機
關移送者,亦同。

51
0
#3707526

(D)選項出自於 行政執行法§11

I 義務人依法令或本於法令之行政處分或法院之裁定,負有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有下列情形之一,逾期不履行,經主管機關移送者,由行政執行處就義務人之財產執行之:

一、其處分文書或裁定書定有履行期間或有法定履行期間者。

二、其處分文書或裁定書未定履行期間,經以書面限期催告履行者。

三、依法令負有義務,經以書面通知限期履行者。

II 法院依法律規定就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為假扣押、假處分之裁定經主管機關移送者,亦同。

30
1
#3668155
屬行政執行之依據:(A)本於法令之行政處...
(共 93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5
2
#3583529

請教2F

即便是改為「行政契約」,亦非「行政執行」的依據吧?

10
5
#5865936
b是民事契約不是行政契約啊,眼花看錯了
2
0

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2194877
未解鎖
 (怠金>行政執行法) (罰鍰&g...
(共 122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