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行政機關以書面做行政處分,若在該書面中未記載不服該處分之救濟期間,則會發生何種效果?答案顯示:
(A)該處分違法,相對人得請求撤銷
(B)該處分違法而無效,相對人不受拘束
(C)該處分仍為合法,但相對人不受法定救濟期間之限制,得隨時聲明不服
(D)該處分仍為合法,但相對人如自處分書送達後一年內聲明不服時,視為於法定期間內所為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3), B(13), C(21), D(371), E(0) #705309

詳解 (共 1 筆)

#977859
行政程序法第 98 條
處分機關告知之救濟期間有錯誤時,應由該機關以通知更正之,並自通知送達之翌日起算法定期間。
處分機關告知之救濟期間較法定期間為長者,處分機關雖以通知更正,如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信賴原告知之救濟期間,致無法於法定期間內提起救濟,而於原告知之期間內為之者,視為於法定期間內所為。
處分機關未告知救濟期間或告知錯誤未為更正,致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遲誤者,「如自處分書送達後一年內聲明不服時,視為於法定期間內所為」。【D正確】
4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