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何種團體是由一群具有共同目標或利益者所組成,以向他人、其他團體或政府機關提出主張,達成其目標或利益的組合體?
(A)目標團體
(B)共同團體
(C)利益團體
(D)請願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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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16), B(93), C(5664), D(104), E(0) #129819
統計: A(316), B(93), C(5664), D(104), E(0) #129819
詳解 (共 1 筆)
#359461
在學術專有名詞上,「利益團體」,其實跟「壓力團體」是通用的。不過仔細而言,利益團體的範圍較廣,壓力團體應包含於利益團體之中。利益團體中有一部分不與政治發生關聯,不打算對政府施壓,是以兩者並不完全相同。
1.壓力團體是指對政府決策施加壓力始有利於己的團體,其意義為「其活動對國家決策有大影響力的非正式政治組織」。亦有人認為壓力團體是「任何由分享的目標和態度結合在一起的人群組合,他們企圖使用各種手段以遂其意,特別是獲得接近政權的過程,而使政策對他們所偏好的價值有利」。
2.利益團體是民主國家社會必然產物,利益團體具有利益凝聚的功能,在工商越發達,分工越細密的國家,利益團體越多。蓋在多元化社會的利益,往往分散在各個不同的層面,因此透過多數聯合的方式組織利益團體,以匯集利益主張,提出滿足利益需求,期能影響立法或決策,是民主政治演進的必然過程與結果。
利益團體的活動方式有哪些:
1.遊說(lobbying)
2.宣傳
3.助選
from: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20507220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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