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關於憲法規定之外交,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與中央地方權限劃分無關
(B)接納難民為外交宗旨之一
(C)保護僑民為外交宗旨之一
(D)兩岸間協議屬於國際書面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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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34), B(114), C(1355), D(665), E(0) #2770824
統計: A(334), B(114), C(1355), D(665), E(0) #2770824
詳解 (共 9 筆)
#5104427
憲法§141
中華民國之外交,應本獨立自主之精神,平等互惠之原則,敦睦邦交,尊重條約及聯合國憲章,以保護僑民權益,促進國際合作,提倡國際正義,確保世界和平。
外交自創口訣:
一(國際正義)
起
在
重(尊重條約及聯合國憲章)
做(國際合作)
的
獨(獨立自主)
木(敦睦邦交)
橋(保護僑民)
會(平等互惠)
合(世界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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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71956
憲法§141
中華民國之外交,應本獨立自主之精神,平等互惠之原則,敦睦邦交,尊重條約及聯合國憲章,以保護僑民權益,促進國際合作,提倡國際正義,確保世界和平。
釋字329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間訂定之協議,非本解釋所稱之國際書面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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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75858
憲法第141條
中華民國之外交,應本獨立自主之精神,平等互惠之原則,敦睦邦交,尊重條約及聯合國憲章,以保護僑民權益,促進國際合作,提倡國際正義,確保世界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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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80142
請問有人可以解釋A嗎?
憲法141也沒提到中央地方權限劃分之類的啊
所以的確無關阿
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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