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一行為同時觸犯刑事法律及違反行政法義務規定者,若已經刑事法院判決科處罰金並確定,行政機關是否仍得就其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部分而裁處罰鍰?
(A)我國採刑法與行政罰雙軌並行制,所以可以
(B)我國採司法程序優先制,所以不可以
(C)若行政機關於刑事判決確定前即已裁處罰鍰者,該裁罰處分不受刑事有罪判決之影響
(D)罰金刑不排除行政罰,所以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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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08), B(630), C(129), D(85), E(0) #1536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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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2 筆)
#2678833
第 26 條
一行為同時觸犯刑事法律及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者,依刑事法律處罰之
。但其行為應處以其他種類行政罰或得沒入之物而未經法院宣告沒收者,
亦得裁處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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