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行政處分附加之附款,下列何者得單獨就附款提起爭訟? (A)主管機關發給建..-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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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F 努力快快上岸的養如 大一上 (2021/05/03)
問一下 就下面實務來看,是不是不只B可以,CD也可以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99年訴字第2169號判決(部分內容節錄): 「原處分所附之系爭附款可單獨訴請撤銷,按負擔若未附加於授益處分,原為獨立之處分,以往學說上傾向於負擔得單獨訴請撤銷,而條件本為處分內容一部,與處分分離顯然不能想像,近年已有改變,在德國亦出現對條件或期限單獨撤銷之例。次按於行政機關做成行政處分有裁量權時,則其所為之附款係於作成行政處分時裁量之結果,其裁量權之行使,除有逾越權限或濫用權力之情形,例如其附款違背行政處分之目的,或與該處分之目的不具正當合理關聯(行政程序法第94條),依行政訴訟法第4條第2項規定,以違法論,始有提起行政訴訟之可能外,不...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