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 A 上市公司擬取得 B 上櫃公司之經營權,由於雙方之合併案談不攏,A 公司決定以公開收購之方式 直接向 B 公司股東購買其所持有之普通股。持有 B 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 10%之大股東甲,將其手中 持有之普通股全部應賣。同時,A 公司為更順利取得 B 公司經營權,於公開收購期間開始後,A 公 司乃與持有 B 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 5%之有表決權特別股股東乙協商,以較公開收購價格略高之價格 向乙購買其手中所持有的B公司特別股。請問 A 公司與甲、A 公司與乙之交易行為是否合法?
(A) A 公司與甲之交易違法:因證券交易法就大股東轉讓其持股設有限制,甲不得將其股權轉讓於公 開收購之特定人 A 公司。A 公司與乙之交易違法:因公開收購期間內 A 公司不得自行私下另行收 購 B 公司股票
(B) A 公司與甲之交易不違法:因大股東得於公開收購中應賣,將其股權轉讓於公開收購之特定人 A 公司。A 公司與乙之交易違法:因公開收購期間內 A 公司不得自行私下另行收購 B 公司股票
(C) A 公司與甲之交易不違法:因大股東得於公開收購中應賣,將其股權轉讓於公開收購之特定人 A 公司。A 公司與乙之交易不違法:因 A 公司向乙購買之股票為特別股
(D) A 公司與甲之交易不違法:因大股東得於公開收購中應賣,將其股權轉讓於公開收購之特定人 A 公司。A 公司與乙之交易違法:因 A 公司提供乙較公開收購價格略高之購買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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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7), B(48), C(87), D(20), E(0) #617844

詳解 (共 1 筆)

#3303573
證交法第 43-3 條公開收購人及其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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