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在 20 世紀的初期,美國聯邦政府在文官制度上進行改革,其主要目的,乃是:
(A)減少貪瀆腐敗
(B)建立行政倫理
(C)吸引更多優秀人才
(D)健全選舉制度
統計: A(1678), B(632), C(206), D(44), E(0) #191676
詳解 (共 9 筆)
以下那一個選項並非是美國於1883 年通過潘德頓法(The Pendleton Act)的主要目的?
(A)設置文官委員會
(B)職位任期保障
(C)建立職位分類制度
(D)公開考試任用人員
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學- 93 年 - [行政學概要] 93年退除役四等一般行政#3838
答案:C
pendleton act 1883首次確認了美國聯邦政府的人事管理原則,即競爭考試、職務常任和政治中立[1],並將此原則法制化、制度化,成為美國文官制度的基本原則。 (C)建立職位分類制度>>職位分類是現代社會經濟發展的產物。西方國家對文官職位的傳統分類,以盛行於英國的品位分類制為典型。品位分類以擔任公職的人為中心,依其身份和資格決定地位高下、待遇厚薄,而不考慮其所任職位的工作性質、數量和質量。第一次世界大戰前後,由於政府行政職能日益擴展,職位專門化和技術化不斷發展,政府部門深受企業經營的影響,政府文官職業化日益廣泛,於是職位分類制應運而生。最先實行職位分類的是美國。1905年芝加哥市政府首先確認在公務人員中以職務分類為基礎的原則,並從1909年始制定《職務分類法》,1912年正式實行。1923年,美國國會通過第一個《職位分類法》。1949年國會又通過新的《職位分類法》,調整原來職位分類結構,並一直執行下來。此後,加拿大、法國、泰國等國在不同範圍內實行職位分類制度。職位分類以「事」為中心,即職位的工作、責任及所需的資格條件,不同於品位分類的以「人」為中心;職位分類重視工作和責任,待遇隨著工作和責任加重而提高,不同於品位分類重視「名份」,只要「名份」提高便增加待遇;職位分類具有較大的科學性和專業化,不像品位分類缺乏科學依據。
參考來源: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508061903133
換言之,行政倫理在行政學之早期(20世紀初期以前)未受重視,未建立行政倫理。要在1968年以後才受重視才建立行政倫理。
施行分贓制(1829~1882)對文官體系所產生的影響:(103宋文10-19)
1. 行政倫利、效率、效能均嚴重衰微:分贓制度試圖針對聯邦行政人員建立以四年為任期的限制,在職者之任期有限,便盡其所能利用在職間盜取公款、貪污舞弊或勒索賄路,以致文官素質日益低落。(負面)
2. 公共行政與政黨政治徹底的混同:部分公職人員除了從事政黨活動與配合競選活動外便無事可做,有些共務人員更為在聯邦辦公室內現身,僅配合政黨總部的指派和行動。其中之陋習為執政黨對聯邦公務人員徵收薪資1%~6%政治稅,豈不是對聯邦國庫的間接掠奪。(負面)
3. 高度的政治競爭:由於選舉勝利的政黨可以從事政治分贓,所以政黨無不全力鞏固、擴增其優勢地位,已充分確保在未來的選舉中能再次獲勝。而敗選的在野黨藉由允諾未來勝選後的大量分贓博得支持。在高度惡性競爭下,政治風氣自然被嚴重敗壞。(負面)
4. 聯邦行政人員在社會階級地位的差距縮小:對蛇會大眾而言,聯邦公職因分贓的實施,改變了華盛頓總統以來任用上流仕紳的觀念,而讓文官遴用變得更具社會代表性。換言之,分贓制度終結了精英公職人員發展的可能性。(正面)
隨著聯邦政府規模及活動逐漸增大與複雜化,亟需要專業能力及知識來解決複雜的問題。因此,強調以知識、技術與能力為基礎的功績制度於1960~1870年代逐漸發展。
1883年文官(潘德頓)法通過實施,並通過獨立考選的聯邦文官委員會,象徵文官制度以功績制為核心的競爭考試模式將蔚為改革主流,於是,以功績制度取代分贓制度乃為時勢所趨。
應該是說20世紀初期指的是1901-1950左右,這時就已經開始實施功績制(1883-1977林鍾沂教授版本),而實行功績制的理由就是為了杜絕前朝的貪污腐敗之事-分贓制(1829-1882林鍾沂教授版本),所以答案選A是沒錯的。
至於實行功績制的目標分述如下:
(1)透過公開競爭的考試來任用人員
(2)文官制度去政治化:政治中立(也就是避免有任何政治分贓貪污腐敗情形干擾公職人員之專業)
(3)職位任期的保障
(4)文官委員會:改革者認為人事行政應由中央人事機構管理監督,如文官委員會。(為部外制性質-一個強而有力且獨立的機構可保護公職人員免於受恩寵取向的政客之迫害與報復)
結論:題目中選項A就是指實行功績制是為了達成文官制度去政治化的目標,假設選項中有以上(1)(2)(3)(4)點也是可以選的,不過沒有,所以答案A無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