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下列有關動物用藥品停藥期的觀念,何者最適當?
(A)建立停藥期時所採用的標的殘留物應以代謝產物為主
(B)藥物停藥期之訂定需考慮殘留容許量
(C)二種以上動物用藥品合併投予動物時,其停藥期為兩藥個別停藥期之平均
(D)停藥期是指最後一次給藥後可食組織皆完全測不到藥物所需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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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9), B(77), C(0), D(9), E(0) #3488244
統計: A(9), B(77), C(0), D(9), E(0) #3488244
詳解 (共 2 筆)
#7359692
| (A) | 標的殘留物 (Marker Residue) 不一定是以代謝產物為主。它可以是藥物原型或其代謝產物,關鍵在於該物質必須在組織中殘留時間最長且能代表總殘留量,並能被實驗室準確偵測。 |
| (C) | 當兩種以上藥物合併使用時,其停藥期通常應以兩藥中較長者為基準,且必須考量兩藥是否有藥物動力學上的相互影響,而非簡單取其「平均」。 |
| (D) | 停藥期是指殘留量降至 MRL(最大殘留容許量)以下 的時間,而非完全測不到(Zero residue)。現代檢驗技術極其靈敏,要求「完全測不到」在科學上既不現實也非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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