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有關機關一般「辦理機要人員」任用,何者正確?
(A)不得隨時免職
(B)經銓敘審定
(C)任用受考試及格之限制
(D)可以主管之職稱進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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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80), B(690), C(91), D(323), E(0) #130160
統計: A(80), B(690), C(91), D(323), E(0) #130160
詳解 (共 6 筆)
#227342
「辦理機要人員」任用經銓敘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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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9566
Ennis Jang 高一上 (2012/01/23 17:01):
機要人員 (一)定義: 所稱辦理機要職務之人員,指擔任經銓敘部同意列為機要職務,得不受法定任用資格限制,並經銓敘審定以機要人員任用之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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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3722
(1)各機關進用之機要人員所任職務範圍,應以機關組織法規中所列行政類職務,襄助機關長官實際從事機要事務相關工作,並經銓敘部同意列為機要職務為限。
(2)得不受任用資格之限制。(即不須經過文官考試及格)
(3)任職期間不得擔任主管。
(4)人數不得超過5人(單一機關)。
(5)機關長官得隨時免其職。機關長官離職時應同時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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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51626
補充:
機要人員為關聯權力,無須經國家考試任用,但須經考試院銓敘部同意任用
機要人員為關聯權力,無須經國家考試任用,但須經考試院銓敘部同意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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