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有關刑法罪責的規定,下列何者錯誤?
(A)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
(B)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得減輕其刑
(C)滿八十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
(D)瘖啞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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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41), B(4126), C(408), D(547), E(0) #2094574
統計: A(341), B(4126), C(408), D(547), E(0) #2094574
詳解 (共 7 筆)
#3946003
無責任能力,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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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90905
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不罰。
行為時因前項之原因,致其辨識行為違法或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顯著減低者,得減輕其刑。
前二項規定,於因故意或過失自行招致者,不適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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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61780
第 19 條
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
識而行為之能力者,不罰。
行為時因前項之原因,致其辨識行為違法或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顯著
減低者,得減輕其刑。
前二項規定,於因故意或過失自行招致者,不適用之。
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
識而行為之能力者,不罰。
行為時因前項之原因,致其辨識行為違法或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顯著
減低者,得減輕其刑。
前二項規定,於因故意或過失自行招致者,不適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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