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近年來我國多次修訂特殊教育法,對身心障礙類別的規定下列何者正確?
(A) 嚴重情緒障礙修訂為行為障礙。
(B) 自閉症改稱為ASD。
(C) 以ICF 分類法分為八大類。
(D) 腦性麻痺單獨一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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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5), B(38), C(152), D(1636), E(1) #425293

詳解 (共 10 筆)

#668062
我想c是錯在
特教法根本不是用ICF來分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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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7229
A修訂為情緒行為障礙
B自閉症並沒有改稱,只是屬於ASD
C身障者權益保障法才是以ICF分類法,特殊教育法還是原本的13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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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8288
pdd是dsm-iv時代的,dsm-v中已拿掉pdd,改稱為as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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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9008

(B)錯在ASD是美國DSM的名稱    題目是問我國   我國並沒有修改名稱  所以不能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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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584
法規就是死死的,一個字都不能改! 例如我國沒有溝通障礙,只有語言障礙的稱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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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7968
ICF還沒被修進法條中(C)選項跟題幹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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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7707
(C)分為8類身體功能障礙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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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7190
ASD是亞斯柏格!!!
不是泛自閉症!!泛自閉症是P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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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2009
A改為情緒行為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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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25524

法規就是法規,特教法的身障類別是13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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