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下列何者不是質性研究的類型?
(A)個案研究
(B)紮根研究
(C)現象學研究
(D)事後回溯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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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56), B(914), C(588), D(2428), E(0) #59050

詳解 (共 10 筆)

#27993

是滴~事後回溯是驗證性研究,"驗證"就是科學典範=量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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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779
(B)紮根研究是最科學的質性研究---資料可以從網路搜尋
(A)個案研究可以是質性也可以是量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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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4574
事後回溯研究需要建立假說及變數,凡是有涉及"變數"的研究必然是量化,因此事後回溯研究是量化而非質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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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8492
在各種研究法中,強調由實際情境中有系統的蒐集資料,並透過持續比較與編碼程序,進行深入分析,以發展出概念或理論 是下列何種研究方法的主張? (C)紮根理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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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838


看在德叔讓我電腦可以賣出~我就分享一下吧

(雖然兩位<德輸+老頭>排擠我這可憐兒...郁雅知道我在過什麼水深火熱的日子吧><"")~

紮根理論是由葛拉瑟+史特勞思在1967年出版<<基礎理論的發現>>提出,後來由學者徐宗國提出:紮根理論是最科學的質性研究!再者,個案研究都是指質性研究,除非題目有加上"結構化"才要選擇量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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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839
事後回溯研究不等於歷史研究法,Kerlinger提出:事後回溯研究室一種有系統的"實證"性探討方法(上面資料出自志光的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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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811

研究可分為質化研究與量化研究、當下研究與事後回溯研究兩種,

事後回溯研究自然不屬於質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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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76415

紮根理論(Grounded theory)又稱基礎理論或深入理論,是質化研究方法(qualitative research)的一種,研究者對於自己所深感興趣的社會現象或教育現象,不斷去思考如何收集、分析與報告資料,用以發掘並建立理論。

紮根理論最初出現於葛拉瑟(B. G. Glaser)和史特勞思(A. L. Strauss)於1967年所出版的紮根理論的發現(The Discovery of Grounded Theory)一書中,主張透過資料的收集與檢驗的連續過程,以突顯研究現象的特質,此特質經過比較,若發現有相同的特質,則可歸納到抽象層次的概念;若發現有不同特質,則可探究造成差異的情境或結構因素。

紮根理論植基於實用主義(pragmatism)和象徵互動論(symbolic interactionism),因為受到實用主義的影響,故其相當重視研究結果的功用,其研究所建立的理論也是用來幫助了解現象及解決問題。此外也受到象徵互動論的影響,主張研究者進入社會情境裡研究,由情境的當事人去詮釋其社會現象,藉以了解社會現象。當然,紮根理論的研究過程也相當遵循科學原則,從資料收集、假設驗證到理論建立,都符合科學的邏輯。

概念(concepts)、範疇(categories)和命題(propositions)是紮根理論的三大基本要素
概念是分析資料的基本單位;
範疇則是比概念層次更高,也比概念抽象,它是發展理論的基礎;
命題則是範疇和其概念,或者概念與概念之間關係的類化,它可說是源於假設,只不過是命題偏重於概念之間關係,而假設則是偏重於測量彼此之間的關係。

紮根理論的研究過程主要可分為五個階段:

第一階段為研究設計階段:包括文獻探討及選定樣本(非隨機)兩個步驟;

第二階段為資料收集階段:包括發展收集資料的方法和進入現場兩個步驟;

第三階段為資料編排階段:依時間年代發生先後順序的事件排列;

第四階段為資料分析階段:包括採用開放式登錄(open coding),將資料轉化為概念、範疇和命題,以及撰寫資料綜合備忘錄和排列備忘錄;

第五階段為資料比較階段:將最初建立的理論與現有文獻進行比較,找出其相同相異之處,作為修正最初建立理論的依據。

紮根理論對於理論的建立和問題的解決,有其實質的價值;可惜它在教育研究上應用並不是非常普遍,主要原因在於研究過程相當費時、具有不確定性、研究者必須具備耐心和毅力以及豐富的研究經驗,這些的限制導致基礎理論不太為一般的研究者所採用,但是隨著電腦資料分析軟體的研發,可能有助於增加未來紮根理論應用的便利性。是故,在未來的研究方法的採用,紮根理論仍有其發展的空間。

●本資料原出處:Yahoo知識網

https://blog.xuite.net/kc6191/study/13630360-%E7%B4%AE%E6%A0%B9%E7%90%86%E8%AB%96%28Grounded+theory%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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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946

所以事後回溯是驗證性研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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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981

我懂你的意思 表示這題目出的很無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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