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訴願決定之相對人不服訴願決定者,應該向下列何者為行政救濟?
(A)向訴願機關之上級機關提起再訴願
(B)向行政法院提出行政訴訟
(C)向地方法院起訴
(D)向地方法院檢察署告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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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65), B(5874), C(104), D(6), E(0) #331916

詳解 (共 5 筆)

#819204
新法改成向行政法院提出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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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4777
新法改成訴願是單級制 (也就是沒有再訴願了)
行政訴訟變成三級二審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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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8798
訴願法第90條(附記不服決定之處理)
訴願決定書應附記,如不服決定,得於決定書送達之次日起二個月內向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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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136

訴願決定之相對人不服訴願決定者,應該向下列何者為行政救濟?

(B)向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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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9695

原本題目:

訴願決定之相對人不服訴願決定者,應該向下列何者為行政救濟? (A)向訴願機關之上級機關提起再訴願 (B)向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行政訴訟 (C)向地方法院起訴 (D)向地方法院檢察署告發

修改成為

訴願決定之相對人不服訴願決定者,應該向下列何者為行政救濟? (A)向訴願機關之上級機關提起再訴願 (B)向行政法院提出行政訴訟 (C)向地方法院起訴 (D)向地方法院檢察署告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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