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行政機關為處分或其他行政行為,進行調查事實及證據時,下列何者為錯誤的敘述?
(A) 行政機關應依職權證據,並應受當事人主張之拘束,對當事人有利及不利事項一律注意
(B) 應將調查事實之結果,及判斷事實之真偽的決定及理由告知當事人
(C) 必要時得據實製作書面紀錄
(D) 必要時得以書面通知相關之人陳述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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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641), B(600), C(326), D(135), E(0) #199790
統計: A(3641), B(600), C(326), D(135), E(0) #199790
詳解 (共 3 筆)
#298140
選項
(A) 行政機關應依職權證據,不受當事人主張之拘束,對當事人有利及不利事項一律注意。
不應受當事人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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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45237
第 六 節 調查事實及證據
行政機關應依職權調查證據,不受當事人主張之拘束,對當事人有利及不
利事項一律注意。(A)
利事項一律注意。(A)
當事人於行政程序中,除得自行提出證據外,亦得向行政機關申請調查事
實及證據。但行政機關認為無調查之必要者,得不為調查,並於第四十三
條之理由中敘明之。
實及證據。但行政機關認為無調查之必要者,得不為調查,並於第四十三
條之理由中敘明之。
行政機關調查事實及證據,必要時得據實製作書面紀錄。(C)
行政機關基於調查事實及證據之必要,得以書面通知相關之人陳述意見。
通知書中應記載詢問目的、時間、地點、得否委託他人到場及不到場所生
之效果。(D)
通知書中應記載詢問目的、時間、地點、得否委託他人到場及不到場所生
之效果。(D)
行政機關基於調查事實及證據之必要,得要求當事人或第三人提供必要之
文書、資料或物品。
文書、資料或物品。
行政機關得選定適當之人為鑑定。
以書面為鑑定者,必要時,得通知鑑定人到場說明。
以書面為鑑定者,必要時,得通知鑑定人到場說明。
行政機關為瞭解事實真相,得實施勘驗。
勘驗時應通知當事人到場。但不能通知者,不在此限。
勘驗時應通知當事人到場。但不能通知者,不在此限。
行政機關為處分或其他行政行為,應斟酌全部陳述與調查事實及證據之結
果,依論理及經驗法則判斷事實之真偽,並將其決定及理由告知當事人。(B)
果,依論理及經驗法則判斷事實之真偽,並將其決定及理由告知當事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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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7312
不受-哈哈差點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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