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有關國家賠償法制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國家賠償法係以憲法為法源
(B)外國人均得為國家賠償之請求權人
(C)冤獄賠償法為國家賠償法之特別法
(D)公務員如有輕微過失,賠償義務機關不得對之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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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39), B(2682), C(70), D(346), E(0) #132445

詳解 (共 3 筆)

#118947
國家賠償法 第十五條(外國人之適用)
  本法於外國人為被害人時,以依條約或其本國法令或慣例,中華民國人得在該國與該國人享受同等權利者為限,適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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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3553
國賠§15 平等互惠原則:簡單說我國人在外國的國賠怎樣,該國外國人在我國就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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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948

國家賠償法
第二條(國家賠償責任)

  本法所稱公務員者,謂依法令從事於公務之人員。
  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致人民自由或權利遭受損害者亦同。
  前項情形,公務員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時,賠償義務機關對之有求償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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