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依勞工保險條例第9條第1項規定,下列何者不屬於得繼續參加勞工保險之被保險人?
(A)應徵召服兵役者
(B)派遣出國考察、研習或提供服務者
(C)因傷病請假致留職停薪,職業災害已超過二年者
(D)在職勞工,年逾65歲繼續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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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784), B(116), C(1878), D(290), E(0) #159730
統計: A(784), B(116), C(1878), D(290), E(0) #159730
詳解 (共 8 筆)
#115580
| 9 條 | 被保險人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得繼續參加勞工保險: 一、應徵召服兵役者。 二、派遣出國考察、研習或提供服務者。 三、因傷病請假致留職停薪,普通傷病未超過一年,職業災害未超過二年 者。 四、在職勞工,年逾六十歲繼續工作者。 五、因案停職或被羈押,未經法院判決確定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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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6769
修法:
四、在職勞工,年逾六十五歲繼續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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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8817
因案停職或被羈押,未經法院判決確定者=>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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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86068
依據勞工保險條例第9條規定
被保險人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得繼續參加勞工保險:
一、應徵召服兵役者。(A)
二、派遣出國考察、研習或提供服務者。(B)
三、因傷病請假致留職停薪,普通傷病未超過一年,職業災害未超過二年者。(C)
四、在職勞工,年逾六十五歲繼續工作者。(D)
五、因案停職或被羈押,未經法院判決確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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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237
60歲還是可以參加勞保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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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236
本題是問,不屬於得繼續參加勞工保險之被保險人。可是d選項"在職勞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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