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創個人中心治療法(又稱當事人中心治療法)
(A)Byrne
(B)Freud
(C)Adler
(D)Rogers-----P.174
統計: A(67), B(106), C(679), D(4958), E(0) #30463
詳解 (共 6 筆)
個人中心治療(Person-Centered Therapy)是由羅吉斯於二十世紀四、五年代在美國所創立的一個心理治療取向,或會被稱為「非指導式治療」、「當事人中心治療法」[1]。與心理分析學派有很大的分別,強調人的正面成長和發展,並且非常著重治療師本身的態度如一致(Congruence)、真誠(Genuineness)、無條件尊重(Unconditional Positive Regard)和同理心(Empathy)等,而非治療的技巧。
個人中心治療強調以下六個概念:
- 真誠的治療關係:治療師與案主之間的關係應為誠懇的、自然的,使案主在無戒心的環境下治療
- 積極回應 (positive feedback) :治療師的真誠,而非假裝關注案主個人的問題。
- 無條件積極關注 (unconditional positive regard):對案主的陳述,不帶批判性的態度,亦不作反對或贊成,僅去接納和認同、關懷案主。治療師在諮商過程中,應給案主賓至如歸的感覺。
- 同理心 (empathy):治療師傾聽案主自述後,站在案主的角度,設身處地的體會案主的內心世界。
- 溝通:事主能夠接收到治療師的理解和接納。
- 一致性:諮商師對案主能作到內外一致的接納關懷。
在起初的階段,個人中心治療被稱為「非指導性輔導」 (non-directive counseling),強調治療師本身的態度和個人特質,並指出治療關係是決定治療效果的最重要因素。而精神分析學派一向重視的分析理論和技巧,則被羅哲斯所批評。羅吉斯所強調的案主自我治癒 (self-healing) 的能力,已經成為現今心理治療上其中一項非常重要的基礎理論。因此,現今無論治療師採取何種理論取向,都非常強調以案主為治療中心的信念,並且相信事主有能力作出決定和改變
阿德勒治療: 個體諮商學派 (Individual Psychology)
核心概念:
A. 反對Freud:
-> 人性正面觀點
-> 社會因素 > 生物因素 (環境與基因的影響取決於我們如何詮釋發生的事件)
-> 人格為意識中心而不是潛意識
-> 全人概念 (holistic concept): 無法由部分去了解一個人的全部,完整的人只能在
關係中 (社會脈絡) 被了解
----> 目的論取代決定論
B. 現象學 (Phenomenology)
-> 虛無的目的論 (fictional finalism)
-> 理想自我導向 (guiding self-ideal)
42.主張『每個學生都有追求卓越之動 力,對人性持積極看法,透過輔導員的支持與協助激發學生的信心,重新建立新生活型態與基本觀念』之輔導學派為:(A) 精神分析學派(B) 當事人中心論學派(C) 意義治療法學派(D) 個體諮商學派
我似乎搞混了...>"<
阿摩線上測驗: http://yamol.tw/tfulltext-%e5%80%8b%e9%ab%94%e8%ab%ae%e5%95%86%e5%ad%b8%e6%b4%be.htm#ixzz1r987B05e
阿德勒反對佛洛伊德的性學(sexuality)觀點,強調個人主觀意識與經驗的重要性,認為未來的人生目標與尋求超越的力量大於生物決定力量,因而自創了個體心理學會(Society of Individual Psychology)。
Adler相信家庭是塑造人格的最重要場所,父母與子女在家庭中的關係如同一個星座:父母有如日月,子女有如小星星,藉由父母間、親子間與子女間的互動氣氛,構成一個獨特的家庭環境與氣氛。個人在此互動關係中所在的位置不同,提供的互動推力不同,所以對環境主觀的覺知有別,體會到的家人互動經驗迥異,因之對自己主觀的認定亦有差異,而此也深深影響個體的人格發展。
阿德勒的諮商理論,其實影響後世的諮商理論滿大的。
同時也提倡家族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