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請說明行政訴訟法「重新審理」之制度設計。(25 分)
詳解 (共 3 筆)
詳解
行政訴訟法的[重新審理],僅利害關係人,於行政訴訟判決確定後1年內,如有發現新事實新證據等法規明定理由,得申請重新審理。
詳解
重新審理是專屬利害關係第三人得聲請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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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審理是專屬利害關係第三人得聲請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