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甲公司自 105 年起即取得註冊「勤○」系列商標權,指定使用於不動產租售; 不動產租賃;不動產買賣;不動產買賣租賃之仲介等服務。乙公司於 110 年行 銷其 A 建案之臉書專頁廣告文宣上,使用相同或近似於前述「勤○」系列商標 之「勤○○」等字樣於「不動產租售」、「不動產買賣」等服務。經甲公司發給警告信函,請乙公司立即關閉前揭標示有「勤○」、「勤○○」字樣之臉書專頁等侵害其商標權之相關文字。乙公司函覆甲公司,表示其廣告文宣僅在描述 A 建案位於「勤○○」商圈,並未侵害商標權,請甲公司勿濫用權利。乙公司繼續使用該等廣告文宣,以促銷其 A 建案,則甲公司依商標法規定,可以訴請乙公司應負如何之民事責任?(12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