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請依行政程序法之規定,說明行政機關調查事實及證據之原則、方法及救濟。(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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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提供者:jdiwen
1.行政機關應依職權調查證據 原則:43條:自由心證--行政機關應本於論理及經驗法則,判斷事實之真偽,不受當事人主張之拘束,並對當事人有利不利情形,一律注意。 方法:39條:行政機關為調查事實及證據,得通知相對人及利害關係人到場陳述意見。 2.請求職務協助:如有下列情形,機關得請求其他機關協助:相關文書為他機關持有、因法律上原因不能獨自調查者、因事實或設備等原因,不能獨自調查者。被請求機關應於職權範圍內提供協助。 3.救濟:
詳解 提供者:Iseva27
行政機關應依職權調查證據,不受當事人拘束,對當事人有利不利事項一律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