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述國家賠償機關對公務員行使求償權之條件。(25分)
詳解 (共 4 筆)
詳解
公務員行使公權力時有重大過失及故易致人民權益受損,行使及權益受損需要有關連
詳解
重大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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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國賠法第2條:公務員於1.執行職務、2.行使公權力、3.違法、4.故意或過失、6.侵害人民權益、7.違法行為與造成之損害有相當關係。
(二)國家賠償機關於2年內付有「請求權」向「故意或重大過失之公務員」請求負擔其國賠責任。
(三)而先前給付於受損失之相對人為國家之代位責任。
詳解
在公務員非有故意或是重大過失不得行使求償權
反之,在公務員有重大過失或是故意的情況下,國家可對公務員行使求償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