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三、設若依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第六條之規定,公司得將其投資於自動化設備所支出之金額,請求抵減營利事業所得稅。同時依該條例施行細則第十一條之規定,購置此種自動化設備應取得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證明文件,於辦理結算申報時,一併附送稽徵機關核定。若有某公司於取得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經濟部工業局之自動化設備證明文件,向稽徵機關申報要求減稅,請回答下列問題:

(三)對於上述稽徵機關不同意減稅之處分,該公司於提經復查後,並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則受理訴願機關及行政法院可否審查工業局之證明文件所認定之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