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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營養及膳食療養學研究
高等作物學
農產品物理性質與加工工程學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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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 - 115-1 臺北市立第一女子高級中學_正式教師甄選測驗題試題:數學科#138077(19題)
115年 - 115-1 國立新竹高級中學_教師甄選初試試題:生物科#138076(24題)
115年 - 115-1 臺北市立第一女子高級中學_正式教師甄選測驗題:物理科#138075(28題)
115年 - 115-1 臺北市立第一女子高級中學_正式教師甄選筆試試題:地理科#138074(16題)
115年 - 115-1 臺北市立第一女子高級中學_正式教師甄選測驗題試題:輔導科#138073(7題)
115年 - 115 高雄市立高雄女子高級中學_教師甄試試題︰英文科#138068(10題)
115年 - 115 台灣金融研訓院第 21屆金融科技力知識檢定測驗試題:金融科技力#138056(60題)
115年 - 第12章 交流電源:12-6 國考試題#138054(22題)
115年 - 台灣金融研訓院第48 屆理財規劃人員專業能力測驗試題:理財規劃實務#138053(50題)
115年 - 台灣金融研訓院第 48 屆理財規劃人員專業能力測驗試題:理財工具#138051(50題)
最新試題
50. 試問下列哪個選項最符合 4 線多工器的設計要求? (A) 有 4 條輸入線和 1 條輸出線,使用 2 條資料選擇線。 (B) 有 2 條輸入線和 1 條輸出線,使用 2 條資料選擇線。 (C) 有 4 條輸入線和 1 條輸出線,使用 4 條資料選擇線。 (D) 有 2 條輸入線和 4 條輸出線,使用 4 條資料選擇線。
49. 呈上題,若輸入訊號 A=1,B=0,Ci=1,則輸出 Co 及 S 各為何值? (A) C0=1,S=1 (B) C0=1,S =0 (C) C0=0,S =1 (D) C0=0,S =0。
48.試問該電路可應用於何種用途? (A) 正反器 (B) 全加器 (C) 比較器 (D) 計數器
最新申論題
2.
二、作圖題: 1.
五、請試列出研磨鉋刀片的步驟?(家具木工能力本位訓練教材 鉋削刀具的研磨)
最新課程
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
講師:
Mark
簡介:
本課程是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
刑事訴訟法
講師:
Mark
簡介:
裡面都有講到一些法規,本課程是刑事訴訟法
郵局短文寫作批改線上課程
講師:
台中大雅家教-睿智數學及英文家教,王瑞志老師
簡介:
提供郵局國文-短文寫作批改線上課程,有老師提供6篇範文供參考。 #寫作批改 #郵局國文 #短文寫作 #作文 #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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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類問題
描述:
材積計算 1才=1台寸x1台寸x10台尺 1台尺=10台寸 1台寸=3.03公分 1台尺=於30.3公分-->1公尺=3.3台尺 1才=278...
111高雄市聯合教師甄選
課程:
商經科教師甄試
章節:
其他縣市
111桃園中壢家商教師甄選
課程:
商經科教師甄試
章節:
其他縣市
最新討論
複選題27. 依「警械許可定製售賣持有管理辦法」規定,下列何者為得申請許可定製之警械種類? (A)警棍 (B)警銬 (C)警刀 (D)防暴網 (E)電擊器
9. 下列有關智慧財產權的敘述,何者正確? (A) 部落格的文章、官網上產品的基本功能介紹、規格與售價,皆受著作權保護 (B) 營業秘密的成立要件為:產業利用性、他人不知悉、已採取保密措施 (C) 著作人格權包含公開發表權、姓名表示權與禁止不當修改權,且不得讓與或繼承,其保護期 間為生存期間,直到著作人死亡後 50 年消滅 (D) 設計專利是指對物品的形狀、花紋、色彩或其結合之視覺創作
43.有關不動產資產信託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委託人將資產移轉予受託機構(B)委託人為信託財產名義上之所有權人(C)受託機構募集發行受益證券應提供公開說明書(D)與受託機構有利害關係之委託人就信託財產所占持分及持有擔保物權持分之合計比率未達 20%,受託機構始得發行受益證券
複選題50. 核保人員對個人資料之蒐集或利用,應尊重當事人之權益,依何種方法使用?(A) 保密(B) 誠實(C) 信用(D) 公正
25 關於訴願與請願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訴願針對公共政策,請願針對行政命令 (B)訴願針對行政處分,請願針對公共政策 (C)訴願針對行政命令,請願針對公共政策 (D)訴願針對事實行為,請願針對行政處分
26 訴訟標的對於數人必須合一確定而應共同起訴,如其中一人或數人拒絕同為原告,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如原告向法院聲請命為追加,法院認為其他人有正當理由拒絕同為原告,法院應以裁定命該未起訴之人 於一定期間內追加為原告 (B)如未共同起訴之人所在不明,於任何情形,法院不得以裁定將該未起訴之人列為原告 (C)如未共同起訴之人並非所在不明,法院命為追加裁定前,應使未起訴之人有陳述意見之機會 (D)未共同起訴之人所在不明,但其於第一次言詞辯論期日前陳明拒絕為原告之理由,法院於任何情形下得 置之不理,繼續對其為本案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