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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時事新聞(政府的組織與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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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再造/未來 14部8會3獨立機關   【聯合報╱記者林河名/台北報導】 2010.01.13 06:48 am   政府組織再造,終於跨步成功。立法院第七屆第四會期昨晚休會前,通過政府再造四法,現行「八部、二會」走入歷史,未來中央政府共有十四部、八會及三個獨立機關,將從民國一百零一年元旦開始施行。 昨天並通過中央政府總員額法,將現行中央預算員額十九萬兩百人,「精簡」為中央機關總員額上限十七萬三千人。 昨晚通過四法,共修正行政院組織法、中央政府機關組織法,以及新定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及行政院組織功能與業務調整暫行條例。 行政院組織法從民國卅八年來台沿用迄今,未做重大修正,早已不符時代潮流;民國七十六年起,研修行政院組織法,扁政府時,民國九十年成立「政府改造委員會」,推動政府改造,數度在立院叩關不成;馬政府九十七年成立組織改造推動小組,經前研考會主委、現任內政部長江宜樺全力推動,昨晚完成三讀,歷經二十三年漫漫長路。 馬英九總統為使政府再造民國一百年上路,下令「不許拖過年」,民進黨團認為央行、金管會被移出獨立機關,馬政府可藉此掌控,嗆聲絕不退讓。在朝野僵持下,協商至昨晚十時表決,均依國民黨團版本通過。國民黨團原希望從民國一百年元旦起施行,經協商後,決定延後一年施行。 修法之後,行政院所屬組織由現行八部、十七會、三署、二局、四獨立機關,精簡為十四部、八會(見下表)、三獨立機關、一行(央行)、一院(故宮)、二總處(主計總處、人事行政總處),共有十個部會將會裁併。 三獨立機關為中選會、公平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修法後,央行及故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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