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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教育市場化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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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市場化的意義 從教育經濟學觀點,國家愈富裕,政治愈民主社會愈多元,人民知識普遍提升後原有公部門的教育內容已無法滿足民眾對教育財的需求,因此必透過自由化的教育經濟措施-市場化。所謂自由化係透過較少的干預、較多的競爭、較大的彈性、來達到反映品質、淘汰不適、與顯現特色,亦即「教育市場化」的意義(蓋浙生,民87,林玉芬,民90)。   Ginitis(1995)研究教育市場化時,認為教育市場有下列五項假定:(李敦義,民89)。 l 充分的供應商:如國家、慈善機關、財團法人、私人企業或其他方式提供不同的教育服務以滿足學生、家長多樣化的需求。 l 消費者應熟知產品性能:家長與學生在選擇學校時,如果能夠熟知學校辦學目標、成效、學生學習表現、學習輟學率等,愈能獲知充分的資訊,就愈能避免局部理性抉擇。 l 理性且明白自己喜好的消費者:家長在為學生選擇學校時,應依據學生個性、興趣及家長本身對教育的理念,選擇對孩子最有利的學校就讀。 l 供需情形決定市場價格:學校所收取學費端賴學生家長對學校的需求度、以及學校所能供應的教育內容,所以教育品質與學雜費的最適合價格由學生、家長與學校三者共同決定。 l 教育功能可視為私有財:把教育視為私有財,所以可以在市場自由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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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Ginitis供需情形決定市場價格充分的供應商教育功能可視為私有財教育市場化消費者應熟知產品性能理性且明白自己喜好的消費者自由化的教育經濟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