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身份證件規定:
(1)本國籍考生
A.年滿16歲(含)以上之考生:僅限「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正本或有效期限內之「護照」正本。
B.未滿16歲之考生:
a.「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正本或有效期限內之「護照」正本。
b.尚未持有上述有效證件者,可憑印有相片之健保IC卡替代。(無相片者恕不受理)
(2)外國籍考生(母語非英語系者-含香港及澳門):
A.如未攜帶本測驗認可之有效身份證件,可持其它替代證件入場。
但須請考生聯繫親友,將有效身份證件於考試結束前送抵考場試務中心,補辦考生身份確認,無誤後則視同該考生自始即持有效身份證件入場。
若於考試結束前,未能將本測驗認可之有效身份證件送抵考場,則該場測驗成績將仍不予計分,亦不得要求辦理退費或申請延期。
B.替代證件須具備之資料: 具備考生之照片、姓名、身分證字號及出生年月日,缺一者則不得入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