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論題 | 一、「反致」條款是否應為國際私法所採用,各國之立法例及學者間之見解並不一致,試說明及評析之。 |
申論題 | 二、十九世紀德國學者薩維尼(von Savigny)所提之國際私法理論為何?此理論之提出,對於傳統見解是否有突破?又此理論對 於現代國際私法之發展,是否有其貢獻? |
申論題 | 三、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三十條所稱之『法理』,究指何意?試舉例說明之。 |
申論題 | 四、日本人甲與我國商人乙簽訂一債權契約,何意以日本法為準據法,事後甲以其對乙之債權讓與韓國人丙。我國法院應如何確定甲丙間債權移轉契約之準據法?又此一債權移轉契約對乙之 效力應適用何法? |
申論題 | 一、試述我國簽署加入之國際貿易條約與未簽署加入之國際貿易條 約與我國國內法之關係? |
申論題 | 二、A 德國公司未經中華民國法律認許因與台灣 B 公司貿易涉訟,來 華提起民、刑、專利訴訟,是否准許試申論之。又若 A 公司為美國公司,有何不同? |
申論題 | 三、我國國際私法(涉外民事法律式用法)中有規定不明者,請說 明下列規定之規範涵義及法理基礎: 1、三十條後段「其他法律無規定者,依法理」,舉例說明。 2、十三條第一項「夫妻財產制依結婚時夫所屬國之法」,說明 時間因素所引起動的衝突之涵義? 3、第三項後段「就在外國不動產所為之法律行為,不適用前項 之規定」,究竟應如何選擇準據法? 4、「外國法人經中華民國認許成立者,以其住所地法為其本國 法」,其中「以其住所地法為其本國法」之規範涵義如何? 5、第五條第二項「物權之法律行為,其方式依物之所在地法」 第十條第四項前段「關於船舶織物權,依船籍國法」問船舶 物權行為之方式之準據法為何? |
申論題 | 四、有關人之能力、親屬、繼承為屬人法事項,請說明下列三個問 題: 1、屬人法兩大原則? 2、歷史因素、政治因素、實用因素說明其理論依據(為何採其 為連結因素) 3、【國籍法】施行七十年後,甫於今年(二 OOO 年)元月十一修正生效,試就(1)固有國籍(生來取得)(2)結婚(3)認領及 (4)收養四者,就新舊法說明立法思潮有何改變 |
申論題 | 一、就我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題組】 (一)船舶所有權移轉之「方式」之準據法 |
申論題 | 【題組】(二)船舶碰撞之準據法 |
申論題 | 【題組】(三)甲國法律規定動產之「時效取得」須佔有四年當事人再甲國 佔有動產二年後,該物移動至我國,其在我國時效取得須佔 有幾年?如何適用法律? |
申論題 | 二、就國際私法之新發展與新立法說明: 【題組】 (一)國際私法上「最重要牽連關係原則」之涵義?我國法制表現 如何? |
申論題 | 【題組】(二)我國新《海商法》規定「至上條款」(paramount clause), 包括「準據法至上條款」、「管轄權至上條款」 與「仲裁權至上條款」逐一說明涵義? |
申論題 | 三、試述 GATT 與 WTO 協定於我國之效力(請分從加入前即加入後析 述之)。 |
申論題 | 四、試簡述下列國際貿易交貨條件。 1、EXW 2、FCA 3、FAS 4、FOB 5、CIF 6、CFR 7、DDU 8、DDP |
申論題 | 一、試從 2003 年《聯合國反貪腐公約》(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against Corruption) 及反恐怖跨國洗錢(Money Laundering)之國際刑事司法協助,論追討移存境外之 贓款所牽涉之國際法律問題?(25 分) |
申論題 | 二、試依現行國際法論北冰洋之法律地位,並評論北極圈周邊國家之主張?(25 分) |
申論題 | 三、試述我國對外國法院判決之承認與執行?(25 分) |
申論題 | 四、試論未經認許之外國法人之地位?(25 分) |
申論題 | 一、試述侵權行為準據法。(33%) |
申論題 | 二、我國人甲於法國度假時,於法國公園遭一白色狼犬咬傷,法國人乙於同一時間讓其白色狼犬在同一公園中自由奔跑,認其犬咬傷甲,同意賠償甲五千歐元。甲結束假期返回臺灣之後,乙從法國銀行匯款五千歐元到甲在台灣之 銀行帳戶中。甲確認收到款後,乙發現其犬並未咬傷人,甲係被他人所 擁有之犬所傷。若乙向臺灣法院訴請甲返還該五千歐元,我國法院應如何選定準據法?並請評析我國相關之準據法選定規則是否有修正之空間。(33%) |
申論題 | 三、被告Y(我國籍,住所為台北市)與原告X(我國籍,住所為美國加州洛杉磯)
均為業餘花式滑冰選手,且兩人多次在國際比賽中參賽,均由X獲得冠軍
而x獲得亞,媒體始終聚焦於x一人身上,Y早已心生不滿。X與Y兩
人於西元2002年8月同赴美國洛杉磯參加國際業餘花式滑冰邀請賽,比賽前夕某日,Y夥同其男友Y1一同趕赴練場,趁X練習之際,以鐵鎚攻擊
A,當場敲碎了A之膝蓋骨。 x以Y為被告,向美國加州法院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民事訴訟,並獲得一勝訴之實判決,判決亦告確定。(34%) 【題組】(一)X所獲得美國法院之實體判決,在什麼情况之下必須來我國警請外國判 決之承認與執行? |
申論題 | 【題組】(二)若X持其在美國法院所獲得勝訴之實體決,來我國聲請外國判決之承認與執行時,我國法院應否予以承認與執行(本件設定為無民事訴訟法第四百零二條第一項第二款至第四款之情事)?詳附理由。 |
申論題 | 【題組】(三)若x不得不因而取消原本預定在2002年10 月在法國之公演,致使主辦單位法國法人X1因而受有門票收入等損失,換算成我國幣值共計新台幣一億三千元,若X1向法國法院以Y為被告,起訴請求Y負上開新台一億三千萬元之損害賠償,法國法院審理之結果,認為X之請求有理由而為實體判決,該判決在法國民事訴訟程序中因Y缺席亦告確 定。如X1持該法國法院之確定判決來我國聲請外國判決之承認與執行時,法院認為無民事訴訟法第四百零二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之情事時,我國法院應否承認與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