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所、轉學考(插大)◆民法_SAMPLE

研究所、轉學考(插大)◆民法_SAMPLE目錄

107 年 - 107 國立政治大學_碩士班招生考試_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法律組:民法(總則與債編總論)#97387
107 年 - 107 東吳大學_碩士班招生考試_法律學系(C組):民法#102043
108 年 - 108 國立政治大學_碩士暨碩士在職專班招生考試_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法律組:民法(總則與債編總論)#97350
108 年 - 109東吳大學_碩士班招生考試_法律學系碩士班 C 組(民事法):民法#101218
109 年 - 109 東吳大學_轉學生招生考試_法律學系二年級︰民法總則#102163

返回

2018年-107 年 - 107 國立政治大學_碩士班招生考試_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法律組:民法(總則與債編總論)#97387

申論題 一、甲於民國90年1月間,以其配偶乙為被保險人,向A保險公司投保終身人壽保險契約,約 為80萬元。91年8月15日,雖有颱風侵台,但乙仍冒險登山,從此失蹤,音訊全無。 活返家的一天,所以仍持續繳交保險費。至98年11月,甲終於死心,向法院聲請對以為死亡宣告獲准。甲取得死亡宣告裁定之後,向A公司請給付保險金80萬元,獲得全額給付後,用以出國旅遊療癒感情上的傷害,行遍歐美亞非各地,僅剩餘5萬元後返國。豈料甲返家時,發現乙在其出國期間安然返家,始知原來乙失蹤期間是與外遇對象共築愛巢隱居。請問:乙聲請法院撤銷死亡宣 公司請求甲返還全部保險金,甲主張其僅須返還現存利益5萬元。雙方主張何者較有理由?
申論題 二、A保險經紀人公司所屬業務員,在銷售B保險公司之投資型保險商品時,在商品行銷 只追求正報酬」到期保本保息保證」到期保證年報酬率高於2.5%」「投資期 投資獲利」等不符合投資型保險商品屬性的用語,誤導客戶。乙因誤信該商品保本保息且必有高於2.5 %的報酬率,遂經由甲與A保險經紀公司·於95年6月間與B保險公司訂立投資型保險契約,並繼 付60萬元之單筆保險費。至100年12月時,乙查詢保單帳月價值,發現僅有35萬元,不僅沒有預計 的報酬率,還蒙受重大損失,便主張其係受詐欺而投保,向保險公司發函撤銷其訂約之意思表示, 請求返還保險費60萬元B保險公司抗辦;自己並無詐欺行為亦不知甲有為詐欺行為,無須為保險經紀人的業務員行為而負責等,故乙之撤銷不合法,拒絕返還保險費。請詳細說明:何者理由?
申論題
三、甲於民國101年1月5日以自己為被保險人、向A保險公司投保人壽保險,約定保險金額200萬元,並指定配偶乙為受益人。惟其訂約時,故意隱匿自己曾罹患肝臟腫瘤的事實,未據實說明。103年2 月1日,甲因肝臟腫瘤復發去世乙為其唯一之繼承人。請附細理由回答下列問題

【題組】 (1)乙請求給付保險金時,公司即查知甲故意隱置病史投保情事,便主張像受詐欺而訂約,依民法第 198條拒絕履行,有無理由?(25分)
申論題 【題組】(2)A公司於給付保險金之後,才知悉甲故意隱匿病史投保情事,進而主張其像受詐欺而訂約,依民法第 184條向乙請求賠償其所給付之保險金,有無理由?(25分)

返回

2018年-107 年 - 107 東吳大學_碩士班招生考試_法律學系(C組):民法#102043

申論題 一、甲於年幼因繼承取得其父所遺A地,其母乙於寡居多年後,在甲 16 歲時乙攜甲 改嫁予丙。惟丙在外積欠鉅債,乙為解決丙在外負債,乃向地下錢莊業者丁借貸, 並應丁之要求,提供甲所有A地作為抵押,丁另要求甲應在抵押權設定契約書上 當事人欄親自簽名,再由乙以法定代理人身分予以承認。嗣甲成年後,主張上開 抵押權設定行為不利於甲,違反民法第 1088 條第 2 項之規定而無效,請求丁塗 銷抵押權設定登記。試問甲之請求,是否有理?
申論題
二、甲為珠寶商人,珍藏一串市值六百萬元之紅珊瑚項鍊,準備待善價而沽。惟甲日 前因欲出國探親乃將該串名貴項鍊寄託友人乙保管。期間因適有某富商丙欲出一 千萬元高價向乙購買,乙認為機不可失,乃決定為甲管理,而以乙自己名義與丙 簽訂該項鍊之買賣契約,約明十日內一手交錢一手交貨。惟尚未交貨付款,甲即 已回國,乙隨即將所保管之名貴項鍊交還甲取回並向伊報告上情。問:

【題組】 (一)設若十日內丙依約備款向乙請求交付該項鍊,惟乙係因遭甲責怪其擅作主張, 乃向其討回項鍊而無法履行。丙得依何種法律關係對甲請求交付該項鍊予伊 否?
申論題 【題組】(二)又,設若訂約後未幾,丙即反悔而向乙表示不買,甲得依何種法律關係請求丙 給付一千萬元價款予自己否?
申論題 【題組】(三)另設乙於甲回國前即以牟取高額價款侵吞入己之意思,而收受丙所付之一千萬 元,並將該項鍊出賣交付予丙。則甲得基於不當得利、侵權行為或無因管理之 法律關係請求乙交付其向丙所收取之一千萬元價款否? 試附理由分項扼要解答之。
申論題
三、甲玩具貿易商,向乙模具工廠訂購模具 1 組,並要求乙將該模具交付製造商丙生 產製造玩具,丙如期交貨後,甲又與丙約定,將該模具暫放丙處 2 年。6 個月後 甲將該模具出賣與丁,請附理由回答下列問題:

【題組】 (一)若甲係將該模具交由丙保管,丁支付價金後,請求甲交付模具,甲不顧丁之反 對,對丁表示該模具在丙之保管中,丁可逕行前往丙處取回,是否有理由?
申論題 【題組】(二)若甲係將該模具借丙使用,丁若依照甲之指示,向丙請求時,丙可否主張借用 期限尚未屆滿,拒絕交付?
申論題
四、甲女起訴指稱,1995 年她與乙男結婚,因為乙男經商外遇,1999 年雙方協議離 婚,2000 年兩人復合,至戶政事務所重為結婚登記。數天後乙調派大陸,雖會 定期寄錢回家,但長年在外再次外遇並產下一子丙,乙自覺愧對,於 2016 年贈 與現金 200 萬元給甲,但甲心仍有不甘於 2017 年提告要求離婚,乙男當時財產 扣除債務後為 400 萬元,試附詳盡理由說明以下問題:

【題組】 (一)甲向乙主張夫妻財產分配,有無理由?如果你是乙,可以為如何之主張?
申論題 【題組】(二)若乙曾以電腦打字自立遺囑,載明日期並簽名且上傳至雲端,內容為所有遺產 (僅剩比特幣跟線上虛擬寶物)皆歸丙,乙死亡後,丙出示該遺囑並主張繼承, 有無理由?如果你是甲,可對該遺產為如何之主張?

返回

2019年-108 年 - 108 國立政治大學_碩士暨碩士在職專班招生考試_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法律組:民法(總則與債編總論)#97350

申論題 一、甲為A保險經紀人公司之業務員,因知悉年約60歲的乙事業有成,開始擔心將來遺產被課征 高額稅捐,便向乙遊說投保人壽保險來節稅乙極為心動,便經由甲與A公司向B保險公司投 保保險金額為三千萬元之儲蓄型人毒保險,一次付清全部保險費二千萬元,並指定受益人為獨生女丙。不料乙投保後甫經半年,即因意外事故身亡。兩所受領的保險金,仍然被國税局課徵遺產税180萬元,並加罰同額的漏稅罰緩。丙認為甲的保險規劃並無原來聲稱的節税效果,便依侵權行為與債務不履行之規定,訴請甲、A公司與B公司連帶賠償其應補缴之稅額與罰緩。 被告均認為甲的規劃並無錯誤,是國税局不當課稅;且丙應循訴願與行政訴訟救濟主張權利, 不應向被告求償。請附理由說明:何者之主張較有理由?(30分)
申論題 二、甲於2018年5月6日上午,與電信公司訂立每月1399元,綁約24個月的電信資費方案, 可享行動網路吃到飽,網內通話免費,網外通話18分鐘內免費的電信服務。但在同年5月8 日晚間,A電信公司推出「綁約30個月,每月新台幣49元行動網路吃到飽」的促銷方案(以 下簡稱「499方案」),為期僅一週(可申辦日期為2018年5月9日至5月15日,共7天)。 因為此一方案與原方案及其他同業提供的價格差距頗大·甲甚為不滿,認為A電信公司隱匿新 資費方案,有欺騙消費者之虞。但甲計算之後,覺得支付違約金改辦新方案仍然比較划算,只 好支付新台幣8千元的違約金申辦之。但事後甲越想越氣,週之後,甲主張A公司收取的違 約金過高,起訴請求法院酌減違約金,並同時要求返還之;備位請求與違約金同額的損害賠償。 A公司拒絕之。請附理由說明:何者之主張較有理由 。(40分)
申論題 三、甲獨資經營服飾店,但因為欠缺管空成本的能力,導致虧損連連,分别積欠乙、丙各達100 萬元、200萬元的貨款未償。後甲己無力清償債務決定結束營業,將全部庫存服飾打折出清, 得款90萬元,全部用以清償丙的債權。乙得知之後,認為甲對丙的清償並不公平,損害乙的利益,便以甲丙為被告,訴請撤銷甲丙間的清償行為。甲丙均抗辯:甲對丙的清償同時減少甲的債務,並未改變甲的總財產狀態,不符合撤銷要件。請附理由說明:何方的主張較有理由? (30 分)

返回

2019年-108 年 - 109東吳大學_碩士班招生考試_法律學系碩士班 C 組(民事法):民法#101218

申論題 一、甲駕其法拉利愛車自其住處車庫倒車駛出,見 18 歲甫取得駕照之乙以時速 20~30 公里駕駛貨車直行至事發地點,甲遂於車道上暫停等候。惟乙雖於事故地點前 15 公尺左右看見甲,即將貨車往左閃避,然因閃避角度偏差,致貨車右側車身擦撞 甲汽車之左後角車尾。甲為修復愛車而支出修理費用共 111 萬元,其中工資費用為 26 萬 元,零件費用則為 85 萬元。試問甲得如何主張權利?乙應否賠償甲之修車 費用?
申論題
二、甲於乙銀行存有定期存款新臺幣 (下同)200 萬元(2018 年 6 月 6 日到期),同 時開設有乙種活期存款戶,並將 50 萬元存於其中。甲針對此二筆存款,與乙銀行 發生下列法律問題,試附理由說明之:

【題組】 (一)甲於 2018 年 1 月 6 日向 A 借款 200 萬元,當時即以其在乙銀行所存上述 2018 年 6 月 6 日到期之 200 萬元定期存款債權,供 A 設定權利質權,並於 同日通知乙銀行。又甲曾於 2017 年 10 月 6 日向乙銀行借款 150 萬元,約 定借款期限為二年,惟因甲未按期繳付利息,於 2018 年 6 月 6 日喪失期限 利益,視為全部到期。請問乙銀行可否以其對甲之借款債權與上開甲之定 期存款債權於同額內主張抵銷? 
申論題
三、A、B、C、D 四兄弟因繼承而公同共有 120 坪之土地一筆,試備理由回答以下問題:
參考法條:祭祀公業條例第 29 條 
祭祀公業法人登記後,有應登記之事項而不登記,或已登記之事項有變更而不為變更之登記者,不得以其事項對抗第三人。 

【題組】 (一)倘 D 於他公同共有人之反對下,仍擅自將該土地中之 80 坪出租於甲堆置貨櫃, 6 年後,公同共有人之一人 A 為取回該地,應如何對 D、甲主張權利? 
申論題 四、未婚之丙女分別與甲男及乙男發生性行為而生一子 A。 丙明知甲為 A 之生父,但 認為乙收入頗豐,乃告知乙,A 為其非婚生子,乙信以為真, 而認領 A。其後, 甲得知 A 為其非婚生子,乃以遺囑認領 A,但未記明年月日。甲之認領是否有效? 乙得否撤銷其認領?試就學說與實務見解論述之。
申論題
二、甲於乙銀行存有定期存款新臺幣 (下同)200 萬元(2018 年 6 月 6 日到期),同 時開設有乙種活期存款戶,並將 50 萬元存於其中。甲針對此二筆存款,與乙銀行 發生下列法律問題,試附理由說明之:

【題組】(二)上述甲之活期存款存摺遺失,而為 B 拾得,B 即持真正存摺並偽刻印章蓋 用於取款條上,向乙銀行提取 50 萬元,乙銀行之職員以肉眼無法辨識印章 之真偽,不知其係冒領而如數給付。請問乙銀行是否對甲發生清償 50 萬元 之效果?
申論題
三、A、B、C、D 四兄弟因繼承而公同共有 120 坪之土地一筆,試備理由回答以下問題:
參考法條:祭祀公業條例第 29 條 
祭祀公業法人登記後,有應登記之事項而不登記,或已登記之事項有變更而不為變更之登記者,不得以其事項對抗第三人。 

【題組】(二)除上一小題之主張外,A 就 D 所取得之租金,能如何主張權利?
申論題 【題組】(三)A、B、C 三人能否合意,將該土地設定地上權於乙建屋?
申論題 【題組】(四)承前題,於乙建屋後,A、B、C 再設定抵押權於丙,其法律效果如何?
申論題 【題組】(五)(本小題獨立於前四小題) 倘 ABCD 係祭祀公業派下現員,該祭祀公業已依祭祀 公業條例登記為法人,而該土地為該祭祀公業法人之不動產,原登記 A 為代表 法人之管理人(此為法人登記之應登記事項),後經派下員大會議決通過改以 B 為代表法人之管理人並完成法人變更登記,今 A 仍以管理人身分將該地售予善 意信賴 A 仍為管理人之丁,並辦妥移轉登記。問 B 能如何對丁主張權利?

返回

2020年-109 年 - 109 東吳大學_轉學生招生考試_法律學系二年級︰民法總則#102163

申論題
一、請附理由並說明,下述情形,是否正確:

【題組】 (一)暴利行為乃違反公序良俗之行為,應為無效。
申論題 【題組】(二)對人格權侵害之損害賠償請求權及除去侵害請求權,其消滅時效期間均為 2 年。
申論題 【題組】(三)限制行為能力人未經法定代理人允許所為之要約,乃單獨行為,應為無效。
申論題
二、A 比較法學社團法人,董事有甲、乙、丙 3 人,請附理由並說明下述情形:

【題組】 (一)經由社員總會決議,對外之交流協議,須經全體董事共同簽名,始生效力。甲、乙 未經丙之同意所簽訂之交流協議,是否有效?
申論題 【題組】(二)若丙經社員總會決議解職後,仍以 A 社團法人董事名義,與知情之 B 公司簽訂買 賣契約,是否有效?
申論題 三、年滿 20 歲但受監護宣告之甲,受乙之詐欺,將其筆記型電腦出賣與乙,乙隨後又將該電腦轉賣與丙。若丙知悉乙對甲之詐欺,但不知甲係受監護宣告。甲父 A 事後知悉該情形,遂代甲向丙請求返還該電腦,是否有理?